无线扩音系统
无线扩音系统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无线扩音系统
2. 技术负责人:龚崇栋 电 话:***-********-***
王 兵 电 话:***-********-***
3. 上海理工大学根据学校建设需要,拟采购安装一批无线扩音系统。
二、项目要求及数量
1. 拟购设备清单
名称 包含设备 数量
无线扩音系统1 无线发射器、无线接收器(含功放、双向自动对频方式)、无源音箱 17套
无线扩音系统2 无线发射器、无线接收器(含功放、双向自动对频方式) 58套
无线扩音系统3 无线发射器 10只(备用机)
要求:
1) 系统设备中无线发射器、无线接收器之间必须采用自动对频方式工作。
2) 任意发射机可以和任意接收机自动快速链接,自动对频响应时间不大于6秒。
3) 在同一工作频段内可自动对频数不少于100个,并保证使用过程中无相互串频现象。
4) 无线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的有效工作距离大于25米,确保不跳频、无死角,在教室里使用时无盲点和噪音。
5) 发射机带有充电接口并配有充电器,若使用普通充电电池,在不续充电情况下,设备连续工作时间≥20小时。
6) 若使用普通干电池,在不更换电池情况下,设备连续工作时间≥30小时。
7) 接收机带功率放大器,单路输出功率≥30W 。
8) 双向U段短波跳频。
9) 信噪比≥90dB 。
10) 失真度≤1% 。
11) 频率响应范围不小于50Hz~18KHz 。
12) 音箱不失真功率≥30W 。
13) 无线扩音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计算机、投影机、摄像机、路由器等其它教学设备产生干扰。
2. 中标方负责现场无线话筒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安装或改造位置以合同规定为准。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上海理工大学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果需要,投标方应提供测试样机供招标方测试。
3) 买方所购设备的交货地点为本项目设备安装地,其价格包括:
(1)货物的总价,工厂交货、仓库交货或货架交货的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部件及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费;
(2)若授予合同,将要支付的营业税和其他税费;
(3)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接收方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4)设备的现场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
(5)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售后服务的费用。
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 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6)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7)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其设备正确安装。
9)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予以适当调整。
10) 买方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1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规则。开标后,买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之前,买方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买方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买方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 买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
13)资格后审。买方授标前将对拟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的买方认为必要的、合适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
1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上海理工大学。
四、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 技术性能偏离表,参照上述二中第1条所列要求一一对应列示。如有新的性能可以增加列示栏目。
2) 投标报价表,标明所提供各设备的品牌型号、单价、单项金额、并计算整包合计金额。
3) 投标设备的保修条款和售后服务承诺。
4) 提供近二年在本市高校中类似规模和结构的多媒体教室施工范例,需注明该项施工的高校名称、校区、相关部门、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日期和施工项目概况。
5)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包括与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如公司地址、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
(3)制造厂家的授权信(原件);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原件);
(5)其他。
五、货款支付说明
1) 上海理工大学财务处直接支付本次招标所签订的合同货款。
2) 买方将使用人民币支付。
3)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货物安装调试并经买方组织验收后,买方14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货款,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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