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审核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审核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附件: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环保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审核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SZCH2019-WZ-G-002
二、招标内容:
1、标的物名称: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审核技术服务
2、采购需求:
2.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等程序,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 第45号)要求,根据国家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对纳入年度国家分类管理名录的重点(简化)管理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2.2项目开展依据
2.2.1.《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
2.2.2.《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
2.2.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 第45号);
2.2.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
2.2.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2.3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成交3家供应商计划对2019年度拟发证的重点企业填报的排污许可信息按照行业核发技术规范实施技术审核评估;对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列入2020年度拟发证企业进一步排查梳理及核实,确定拟发证重点企业名单;对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变更、换证申请信息进行技术审核;对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进行技术审核;协助环境管理部门开展关于排污许可证发证单位涉及后续管理的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2.3.1、2019年拟发证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技术审核
按照国家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及企业环保审批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对纳入2019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企业填报的排污许可信息实施技术审核评估,达到并符合上级部门核发相关要求。如遇上级部门要求,需提前核发实施期限为2020年的排污许可证行业,一并纳入本年度技术审核评估工作。
2.3.2、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的审核
按照《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对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检查,主要审核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包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的执行情况,提出审核意见,作为落实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的依据。
2.3.3、梳理核实并进一步确定2020年拟发证重点行业企业名单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 第45号)要求,对2020年度拟发证的重点行业进一步排查梳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实或行业专家审核等方式,最终确定拟发证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
2.3.4、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变更、换证申请信息技术审核
按照国家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提出的变更、换证申请信息实施技术审核评估,达到并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
2.3.5、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工作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组织已获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时登录“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培训、指导企业填报自行监测的基本信息、编制并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并督促企业按时上传自行监测数据。并按照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对企业上传的基础信息、导入方案、未开展监测原因等自行监测信息进行技术审核。
2.3.6、中标单位负责协助采购方组织排污许可申报相关培训,并在服务期间派1~2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方单位。
3、成果提交
3.1、2019年度拟发证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技术审核资料;
3.2、2018年度已发证重点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的审核检查资料;
3.3、2020年度确定的拟发证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及相关核实资料;
3.4、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变更、换证申请信息技术审核资料;
3.5、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工作培训及信息审核资料。
4、服务期限
4.1、2019年底前完成2019年度拟发证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技术审核(具体以上级部门确定的时限进度为准);
4.2、2019年底前完成已发证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的审核与现场检查工作;
4.3、2019年底前完成已发证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培训及信息审核工作;
4.4、2019年底前完成2020年度拟发证重点行业梳理及企业名单核实工作(具体以上级部门确定的时限为准)。
5、中标供应商数量:3家
当N≥5时,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为3家;
当N<5时,本项目废标,重新采购。
(其中:N为实际递交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140,0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无。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8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等)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 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 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 证书”,有效期内的CA 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 证书至苏州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 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 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五)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七、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及现场解密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3:00—13: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3:30整
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3:30整
开标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八、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市吴中区环保局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商务中心A座15层
联 系 人: 徐超
电 话: ****-********
九、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俞家成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公告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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