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热源编制安全生产三同时(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热源编制安全生产三同时(二次)招标公告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广兴 联系电话:152*****305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 ||||||
1.1.4 | 项目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阿镇镇区新建热源项目编制安全生产三同时(二次)公开招标 三同时公开招标 三同时公开招标 | ||||||
1.1.5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供热面积为 150 万㎡。如下: 1)新建热源规模 3×58MW 的往复炉排热水锅炉房及配套设施 2)新建一级热水管网 4.617 km 3)新建热力站 1 座 4)新建热网监控及通讯系统 招标范围: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 (涉及报告编制评审,收集相关材料,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涉及报告编制评审,现场调查,收集材料,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验收评价(涉及报告评审,现场收集材料,勘验,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
1.3.2 | 服务周期 | 3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①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行业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安全评价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齐全。 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的服务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及证件,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前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照在诚信库内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示(采用网上招标的应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前),评标(评审)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采用网上招标的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行上传信息或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 ||||||
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15日前 |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及答疑文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4月18日9时3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 本账户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 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 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 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 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 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简称、标段号。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 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 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包括非采用网上招标)。开标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异议或银行向开标系统推送投标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或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所有投标人代表共同前往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继续 进行。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 年,2015、2016、2017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 年,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3 年,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位置亲笔签署姓名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印章和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另外纸质版投标报价部分须由清单编制人逐页签名。 (3)软件版标书:要求电子签章(公章、法人章)、签字(要求签字扫描上传粘贴至签名处、不作为废标条件)。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和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系统时出现问题后方可启用)。 |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纸质版均应统一采用A4纸编制,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A4纸张大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书脊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标段编号。 | ||||||
4.1.2 | 封套及密封要求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新巴尔虎右旗政务服务综合楼七楼开标室)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新巴尔虎右旗政务服务综合楼七楼开标室) |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相互检查及招标人检查 2、开标顺序:投标文件按照递交时间先后顺序开启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右旗分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及招标人委派。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规模类似,项目内容与招标内容类似。 |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 ||||||
… | … | |||||||
10.2 招标控制价 | ||||||||
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5万元整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家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 |||||||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内,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形式: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否 | |||||||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前,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人员、并且必须为诚信库内注册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和投标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须现场缴纳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500元。 注:开标系统自动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信息与投标人系统内提交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人员一致)不一致其投标人代表身份无效,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 ||||||||
10.6合同的签订 | ||||||||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 ||||||||
10.7特别说明 | ||||||||
1.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3.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 ||||||||
10.8中标公示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 ||||||||
10.9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10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11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2监 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13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技术服务费分期付款。双方商定,甲方按以下时间表支付服务费。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并得到专家认可签字甲方支付20%,安全专篇交付时并得到专家签字,甲方支付20%,安全验收并得到专家确认签字后,十日内,甲方支付30%,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支付,金额为:¥10,0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单独列报,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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