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综合报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综合报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经学院批准,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现对“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综合报告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序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综合报告服务项目 | 10 |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4月4日上午12点前(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密封用顺丰快递或现场提交到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精诚楼4112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学生科办公室,逾期未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精诚楼4417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投标人满足3家及以上可开标,若投标人不足3家,招投标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开标。
六、履约保证及货款结算
招标单位不预付项目经费。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中标方提供本项目税务正规发票,以转帐形式支付。
同提交招标报名材料时间
项目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精诚楼
联系人:蔡老师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招投标小组监督下进行,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对本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3.投标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019年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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