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乌煤项目智能化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乌煤项目智能化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乌煤项目智能化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
邀请书
(招标编号:ZTSDJ-********)
1.谈判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4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14第1号)
1.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集团概况与谈判内容2.1集团概况: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隧道与地下工程建设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集团主要经营业务范围涉及铁路、公路、市政、房建、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和隧道、桥梁、公路路基、铁路铺轨架梁等专业承包,以及设计、机械制造、科研咨询等领域,总部设在广东南沙。
2.2谈判内容:
2.2.1为满足乌兹别克斯坦煤矿项目施工需要,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编号:ZTSDJ-********)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 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17-2018年的销售业绩。
3.1.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至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原件。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资格声明(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要求)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可在(http://)进行注册并响应、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客服热线***-********)。
4.2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29日15时00分至2019年4月1日15时00分完成响应、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事项,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4.3 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所投标进行响应。
4.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
5.2 投标人处在网上操作报价、投标外,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9年4月9日9:3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9日10时00)。
5.3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6.开标6.1 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广意路23号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7. 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上发布。
8. 质疑及联系方式受理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511458
联系人:汪毅
电话:***-********
手机:185*****309
邮箱:zysbzx@126.com
2019年3月29日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 / | 套 | 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 | 视频监控系统 | / | 套 | 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 人员定位系统 | / | 套 | 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一、报价说明
1.供货时设备标志、标记应完整,矿用产品生产日期需在资质有效期之内(2019年1月1日以后),所有设备均为全新设备且应符合国内使用标准。
2.供货时提供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产生的各项相关费用由贵公司承担:
(1)中俄文版随机资料(含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各6份。要求翻译要确保标准无误,如采用翻译软件简单翻译导致无法理解等问题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2)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的中文原件和俄文翻译件各1份;
(3)其它随机资料均需中俄文对照。
3.卖方配合我方的第三方检验工作,出厂前我方会安排第三方机构对设备进行现场检验,卖方必须保证设备参数、性能达到检验要求。
4.若系统配置清单无法满足成套设备系统性功能和工艺要求,可结合实际提出合理优化设备配置,并据此报价。
5.系统及设备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6.按照国际运输包装要求包装货物,具体详见附件2。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也即报价人)必须为本系统中核心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生产制造商(非代理),以提供的安全监控系统安标证书为准。
1.整套系统的分项报价表(报价明细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金额、生产厂家等)1份(盖章)
2.1年期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报价表(应注明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金额、生产厂家等)1份(盖章)
3.随机工具清单(应注明随机工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金额、生产厂家等)1份(盖章)
4.报价应包含整套设备及备品备件和随机工具等运至乌鲁木齐的运费。设备交货地点为乌鲁木齐,交货时双方必须派人现场对接,后期报关工作由我方负责,贵公司需积极配合我方的报关工作。
6.报价中包含1次贵方派人到乌兹别克斯坦技术服务的费用(指导安装、调试),并单独报价,签证由我方协助办理,办理签证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卖方负责指导系统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7.整套系统及设备汇总报价表(含以上1-6及其他认为必要的项目报价)
8.投标文件应包含上述型号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矿用设备的各项资质(安标证书、防爆合格证及计量型式批准证书等)、以上各项报价表、供货周期以及贵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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