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2019-2020年度东北区域集采物资框架(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中铁2019-2020年度东北区域集采物资框架(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
中国中铁2019-2020年度东北区域集采物资框架协议(二次)招标组织单位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ZTWMJZZB-2019-020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41 中国中铁2019-2020年度东北区域 集采物资框架协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WMJZZB-2019-020 1.招标条件1.1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2019〕45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2016〕123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2016〕60号)等文件要求,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物贸集团”)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铁”)授权区域集采主体,授权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简称“沈阳分公司”)开展2019-2020年度东北区域型材、水泥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目的是选择各类招标物资的优质供应商,由沈阳分公司与之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具体项目供应通过沈阳分公司与中标人在框架协议项下签订供应合同执行。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2.5《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2019〕44号); 1.2.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2019〕45号); 1.2.8《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物资〔2016〕123号); 1.2.9《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2016〕60号); 1.2.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概况与招标内容2.1概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资源矿产、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下属成员有中铁一至十局、大桥、隧道、电气化、武汉电气化、建工、广州、北京、上海、置业等20余家施工企业,中铁投资、南方投资、交通投资、城市投资、开发投资、上海投资等6家投资企业,以及唯一代表中国中铁实施区域集中采购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是世界企业500强、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及区域布设有20多个子、分公司和近20个物供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东北、华北、西北、中南、山东、华南、西南等七大集采中心,利用中国中铁需求规模优势,重点拓展与厂家直接合作,年物资集采规模超过1400亿元。承担着中国中铁投资项目和直管项目(主要包括国内外地铁、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房建等)的物资供应任务,同时是中国中铁指定的战略、区域集采执行主体。 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为中铁物贸集团下属分公司,主要负责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区域内(以下简称东北区域)直管项目物资供应及区域内中国中铁集中采购的组织和实施。 在东北区域,中国中铁主要从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等基建项目的施工,目前在建的投资直管项目主要有大连地铁5号线、长春国际物流港、公主岭综合城市管廊工程项目、双辽至洮南公路建设项目、沈阳快速路项目及沈阳中德产业园项目等,以及中国中铁下属二级三级公司承揽的各类项目。区域内2019-2020年度预计钢材需求量约60万吨,水泥需求总量约300万吨。 2.2招标内容 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中国中铁及其下属公司在东北区域承揽的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和其他各类工程施工项目所需的型材、水泥等,具体招标的物资及各包件情况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型钢 3.1.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商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6至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经营的型钢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至少三个品种各一份(不区分年限)。 3.1.4供货业绩要求 2016年至开标之日内,投标人具有三个及以上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管廊、房建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履约信用要求 (1)2016年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2016年至开标之日内,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016年至开标之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提供至少3份2015年至开标之日已供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人。 (7)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 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物资包件授权函原件,授权厂家的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原件的扫描件。 3.2水泥 3.2.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3.2.2财务能力要求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6、2017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一般纳税人。(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6至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P.O42.5水泥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分品种至少每年份各一份,注册年限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后提供。 3.2.4供货业绩要求 2016至2018年至少有3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履约信用要求 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名单”或“投标人黑名单”。 3.2.6其他要求 由于水泥企业的特殊性质,本次水泥各包件投标,可由一个企业代表其上级公司(母公司)及其上级公司所属的各子分公司进行投标,投标人需取得被代表企业授权。中标后与投标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下,具体与其上级公司或上级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实际供货企业)签订具体买卖合同。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响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为保证电子开标正常运行,建议投标人在设置该密码时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并提交。) 5.2 购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3日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逐一(一包一汇款,不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每次招标不同),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中(包件号)包件标书费”(例:ZTWMJZZB-2019-020中XG-0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参加第一次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同招标编号)相同包件号的投标人,无需重复购买,提交报名申请相关资料并联系业务人员通过系统处理。 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汇款信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登记汇款信息时录入的账号及汇款金额与实际银行汇款信息完全一致,系统将进行自动匹配,只有足额汇入标书费且系统匹配成功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5.3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网上在线编辑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1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7.开标7.1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305室,请各投标人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以后15分钟内必须在网上对各自投标报价进行解锁,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7.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延迟开标。 8.9.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中海国际中心大厦A座901 联 系 人: 韦性贵 马宁 联系电话:18102425544 13840080660 9.2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306室 联 系 人:李 琛 电 话:15501093004 邮 箱:15501093004@163.com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账户户名: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3020 0029 0003 10 行号:307110004315 2019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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