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乙肝病毒学指标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中医院乙肝病毒学指标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中医院的委托,对深圳市中医院肝病科 “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慢性HBV携带者中医药治疗方案优化研究”(2018ZX********-***)课题乙肝病毒学指标集中检测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1900D96N1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中医院肝病科 “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慢性HBV携带者中医药治疗方案优化研究”(2018ZX********-***)课题乙肝病毒学指标集中检测服务招标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5.44万元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乙肝五项定量

1260人份

1年

人民币55.44万元

HBV DNA定量(Cobas内标法)

1260人份

1年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需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9.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七、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先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手册》(已注册过账号的单位请忽略此环节);

3、登录后点击 “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4、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

5、订单完成后,点击 “文件管理”-“文件下载”,选择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6、电子发票一般是在订单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登录后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选择对应项目订单下载电子发票,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7、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李冰(***-********)、叶韵诗(***-********)。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4月11日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4月11日14时3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十二、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明勇、朱虹、傅思琪采购人联系人:邢宇锋、韩志毅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

邮编:518000邮编:51803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病毒 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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