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1488]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
[JG2019-1488]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
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立项的批复》(越发改函【2014】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解放中路东侧,惠福西路南侧、大德路北侧,照壁巷、魁巷新街、明新巷西侧。
2.3招标规模: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3.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0737.2平方米,新建安置楼一栋,地上建筑面积3091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22.6平方米,总层数为36层(地上32层,地下4层),建筑高度99.85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建设工程,安置房建设工程包括居住用房,商业用房、配套公建、停车场(部分采用机械车位)、消防通道、绿化广场等建设工程。
2.3.3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约30000万元。
2.4监理范围:(1)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同时还包括设备安装监理、施工临时围蔽、拆除工程、临时设施(含施工用水、用电、管线迁移)、设备设施进场检验、安装和使用功能调试等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配合财务决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包括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进度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全过程监理工作,配合委托人实施ISO标准化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工程咨询,预、结(决)算审核等。按照本项目设计单位提出的节能设计要求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在项目实施期间提供相关专业人员驻场服务,负责预结算审核工作,具体需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
2.5监理服务期:
2.5.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到工程开工之日;
2.5.2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2.5.3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缺陷责任期2年(防水除外),防水5年。
2.5.4 竣工结(决)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局终审。配合财务决算。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9.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 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5年1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6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招标人无书面拒绝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3月30日00时00分至2019年4月5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 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2.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30日00时00分至2019年4月5日 23时59 分。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20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4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 年4月19日9时45分至2019 年4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多功能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206
联系人:杜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吴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电话:***-********
招 标 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 年3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019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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