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ZYZY-XHW-2019-001
工程名称: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招 标 人: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招标声明一、我们在此郑重提醒所有投标人,在中多房地产集团的所有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请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投标书,出具合理的投标报价,所有投标人均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我们将依据投标人报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打分,以此来判定最终的中标单位!
二、中多房地产集团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希望与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作伙伴共同发展、真诚合作,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集团审计中心举报,举报邮箱:zmdzyzy@163.com 。
招标人(盖章):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序号 | 招 标 项 目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规模:工程建筑面积约3000m2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市辖区规划阳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角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第1.2款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自现场具备一定的进场施工条件,并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一天后开始计算工期。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损耗、包税、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含第三方安全)、包扬尘治理、包市场风险、包材料价格浮动、包检测、包管理、包成品保护、包场地清扫、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费用总价包干。 |
2. | 合同名称: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
3. | 资金来源:自筹 |
4. |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
5.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历天,中标单位至合同结束 |
6. |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截止日期:2019年4月15日17:30); 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的5%;在工程施工验收合格无争议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转账; 单位名称: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投标单位直接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附到招标文件中,开标时到招标单位财务换收据。 |
7. | 发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 发标地点:驻马店市薄山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华尔大厦14层会议室 |
8.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
9. | 招标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须在2019年4月10日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6@qq.com )将问题提交至驻马店市薄山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华尔大厦14层003室。招标人将于2019年4月11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答疑。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踏勘前应事先告知招标人,以便做好工作安排,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现场踏勘的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取得招标人的允许后,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
10. |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正、副本分开装订),并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要求含技术标、商务标且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报价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报价文件,用U盘储存,密封于信封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1.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下午14: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驻马店市薄山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华尔大厦14层会议室,将公开开标,请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12. | 单位名称: 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驻马店市华尔大厦14楼 联系电话: 张涛 139*****766 177*****115 电子邮箱: ********6@qq.com |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1.1.2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市辖区规划阳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角
1.1.3 工程规模: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4 资金来源:自筹
1.1.5 工程内容:执行《投标须知》第1.2款。
1.1.6 质量要求:执行《投标须知》第1.3.1款。
1.1.7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2.1招标依据
依据《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工程图纸》及《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版)》、综合解释以及现行相关规范、图集等进行编制。
1.2.2招标范围
包含《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工程图纸》图纸所涉及的装饰和安装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安装、材料检测、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等所有内容。
包含垂直运输费、脚手架费、材料的搬运费、垃圾的清运费、各种检测费及交工前的保洁费;
以上未提到的图纸其它全部内容均按图施工。
1.2.3投标预算工程量自行按照图纸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单价依据甲方提供《材料、设备选型定型单》进行报价,详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12.1条要求。
1.3 招标要求
1.3.l 质量要求:
1.3.1.1 施工质量评定的标准和规范:按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1.3.1.2 精装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同时投标人应支付招标人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返修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并且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2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如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其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施工,执行 驻马店 城市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若施工过程中受到执法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人给予招标人人民币伍万元的经济补偿,并且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如果因此导致工期延误,则执行第1.3.2款。
1.3.4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条件: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装饰装修专业贰级建造师 资质,主要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擅自更换,招标人处以投标人人民币5000元/人的罚金。投标人应保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且不在其他工程兼职,专业对口,持证上岗,每少一人,投标人应支付招标人每人每天人民币壹佰元的违约金。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
1.3.5 中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给其它单位。如发现有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中标人临时拼凑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赔偿。投标人若将部分工程分包,则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1.3.6 材料采购要求:
1.3.6.1 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的采购采用 招标人指定品牌及要求,投标人购买 的方式。
1.3.6.2 由投标人采购的主材和辅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书面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3.7 投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承诺接受招标人的施工管理办法,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力支持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服从监理单位的正确指令并服从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2.l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l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法人授权书;
2.1.2 企业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且施工质量、信誉良好;
2.1.3 项目经理:装饰装修专业贰级资质、具有装修工程现场管理经历和提供近年来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表;
2.1.4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1996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认证。
2.2 为证实投标人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书中提交的文件应包括:
2.2.1 企业信誉及实力的资料,获得的工程荣誉称号证明书,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职称证、身份证等;
2.2.2 2015年以来主要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合同书面文件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2.3 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2.2.4 准备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合同的其他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2.2.5 提供近年来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及流动资金证明,并有流动资金证明。
2.2.6 目前在施工程项目的规模、地点及所签的合同量。
以上相关证明、证件须在投标书中附复印件,评标时提交原件,以便对照审查。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现场条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工程款支付方式5.1 工程款支付方式:
5.1.1、合同签订后,工人进场水电改造完毕、隔墙基层、吊顶骨架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固定合同总价的30%。5.1.2、吊顶完成、墙地砖及石材铺贴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固定合同总价的30%。5.1.3、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固定合同总价的80%。5.1.4、竣工资料齐全进行结算,结算完成七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有关质量、工期等扣款在本次付款时扣除)。5.1.5、软装的付款方式由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投报本工程的付款方式。
5.1.6、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乙方(需扣除维修费用)。5.2水电费根据甲方水电管理制度,按实际用量由甲方从乙方的最近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施工中水电计费方法: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专用水、电表,乙方施工、生活水电费用标准按驻马店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规定的价格结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每月由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抄表后,乙方代表应当立即确认并在抄表记录上签字,分摊部分甲方另行通知。水电费计费办法为:(分表数额+总表损耗分摊数)*驻马店市现行收费单价。5.3乙方在每次付款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付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前提供全额发票。乙方不提供发票、未足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者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另按虚假、不合格发票票面金额的10%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承诺甲方追偿本条款所涉损失及违约金的权利不受任何时效限制。6.投标人承诺6.1 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按中标价以及相应的投标承诺签订承包合同。
6.2 服务承诺
6.2.1 投标人须承诺各种节假日最低劳动力保证数量,中标后实际劳动力数量每缺一人,投标人应支付招标人每人每天人民币伍佰元的违约金。
6.2.2 其它实质性优惠的服务承诺。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 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含前附表)
第二部分 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第三部分 投标书格式
第四部分 附件附表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图纸资料
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达招标人(注:质疑文件必须在投标答疑时间前连同使用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文本提交招标人,过时恕不接收)以便招标人有充分的准备做出解答。
8.2 招标人将答复以答疑纪要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8.3 招标人建议投标人踏勘现场,并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方便。
9.招标文件的修正9.l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招标文件接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的补充文件,招标文件接受人未回复的,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接受人已默认收到补充文件并无异议。
9.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接受人。
9.4 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
11.l 商务标应包括:
11.1.1 投标书(第三部分投标书格式);
11.1.2 投标报价汇总表及综合单价分析表;
11.1.3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复印件);
11.1.4 附件附表(第四部分附件附表内容);
11.1.5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11.2 技术标应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主要施工方法: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方案和主要施工工艺及方法;
②劳动力安排计划;(附劳动力曲线图)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④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须含有施工企业所采取的检测试验手段、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
⑤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确保各种节假日保证不停工的措施;
⑦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附劳动力曲线图);
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⑩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详见后附4-3表)、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详见后附4-4表)、拟派本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详见后附4-2表)以及计划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详见后附4-1表)。
12.预算编制及投标报价要求12.1. 预算编制依据及要求
12.1.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招标
12.1.2工程总费用组成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
②措施项目费用
③规费、税金
12.1.2.1分部分项工程费
12.1.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现场情况自主核算后进行报价。少算、漏算部分投标单位自行负责,除设计变更外,结算不做调整。多算部分投标单位应做出合理解释并重新核对工程量及报价。
12.1.2.3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
各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单(含主材的品牌、规格、价格等。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此表中成本价执行)、施工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投标单位自行掌握的材料市场价格、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含规费、税金等),此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2.1.3 措施费
12.1.3.1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组织能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在单价中。未列、少列的项目视为不发生或含在其他项目内或不发生、竞标时已优惠等,合同范围内无论是否发生均不做调整。
12.1.3.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措施项目总报价做为最终的评定指标,不做调整。
12.1.4规费、税金
12.1.4.1规费按定额计取,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2.1.4.2税金,由投标单位按规定填报。
12.1.5如果招标图纸中存在节点不全、隐蔽工程作法不明确、材料标注前后不对照之处,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要认真阅图,发挥本公司技术实力的优势,可在投标文件中附以图纸优化方案(补充的设计文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招标单位),并各自报价。否则视为已含在相应分项报价中,不再单独计算,施工中也将视为以图纸中显示、国家规范、标准图集中明确的节点最高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12.1.6预算书中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预算编制人员印章。
12.2 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说明:
12.2.1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损耗、包税金、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含第三方安全)、包扬尘治理、包市场风险、包材料价格浮动、包检测、包管理、包成品保护、包场地清扫、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费用总价包干。
12.2.2 投标报价是指由投标人计算的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以招标文件和有关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规范标准、投标人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市场价格信息为依据,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与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12.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计依据。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2.4 本次招标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费、规费(专项费用)、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用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
12.2.5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3投标人应按照第三分部《工程预算表》进行报价,并列明所选用材料的品牌及规格型号,材料需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选型表》要求。
13.投标有效期风险13.1 投标文件在开标后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除非这种修改是应招标人要求而进行的答复,并且此类答复仅对招标人要求答复的内容有效,同时此类答复的结果是否有效,以招标人是否接受为限),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
14.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具体情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保证金必须已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交纳,否则以废标处理。未中标者,将在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
14.2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4.3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招标人收到投标书后,无正当理由撤消投标者;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者;
(3)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粉或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5.3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7.l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包括一份电子文档)、副本二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投标文件包封开口处应以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17.2 在密封包的封面上应有以下标志:(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投标单位名称:
2019年4月16日下午14:30 时整(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
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及骑缝章。
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投标文件。
20.2 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或根据投标须知第13条款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书;否则,根据投标须知第14条款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由招标单位自行开标,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
22、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3、无效投标书的界定
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书处理,无效投标书不予参加评标。
(1) 逾期送达的;
(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
(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5)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6) 其他存在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4、评标办法
采取综合评议的办法,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有关材料将评审以下内容:
(1) 主要材料的质量、品牌、技术先进性;
(2)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3) 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
(4) 质量、工期和安全的有关承诺;
(5) 项目班子配备;
(6) 企业综合实力、项目经理业绩;
(7) 其它。
25、定标
24.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
24.2通过对中标候选人考察,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26、未中标的投标书处置
对未中标的投标书,不予退回。
六、授予合同27.中标通知27.l 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7.2 中标通知书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封存不予退还。
28.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由评委会依法推荐的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书中所报项目经理、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9.l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三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人承诺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5%。合同签订后两日内中标人提供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两日内不能足额提供履约保证金时,第三日合同自行废止,由投标保证金转入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1.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验收合格无争议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3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第二部分 技术规范及工程报价相关文件一、技 术 规 范1.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法规及行业标准;
2.应采用的主要设计、施工、检验、评定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4) 与本工程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3.其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2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3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3.4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3.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3.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8 《通风及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3.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二、图纸内容及编制;
1.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工程施工图;
2.图纸编制参考国家现行“建筑”与“室内装饰装修”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3.尺寸除特别标明外,所有尺寸以毫米为单位。制图执行《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50210-2001)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01);
4.施工立面图是根据平面投影尺寸绘制的,为主体控制尺寸,放样时施工单位按实际尺寸施工;
施工图范围;
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工程图纸的全部内容;
消防说明
1.本项工程按照室内设计防火规范执行;(详见第二部分“技术规范”的第2条)
2.墙面、吊顶、地面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均要求符合防火等级;
3.该项目的建筑防火分区不做改变,建筑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及防火楼梯不做更改;
内装修环保及污染说明
所有内装修材料均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标准”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执行,达到无辐射,无污染。
施工要求;
施工图中各部分吊顶标高为各专业综合后控制尺寸,如施工现场发现吊顶标高与图纸有出入,请及时与甲方、设计方沟通解决、不得私自更改,施工中,空调风口、喷淋、灯具、天花造型发生冲突时与建筑、设计、甲方之间沟通后更改。
各部分装修前必须检验土建设备、及其它各专业施工是否与图纸相符,或与装修效果有无矛盾,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项目在与其它专业冲突时,要等到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运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卫生间做防水处理,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砂浆等,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本设计所用表层装修材料(除金属、石材、玻璃等A级材料外),均需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符合防火规范规定,方可使用、所有木装修隐蔽部分之木龙骨、板一律必须做防火处理,达到A级标准,所有钢龙骨、钢架均需刷防火涂料,达到A级标准;
主要材料定样后要保证样货一致,方可进场施工;
材料的说明及做法;
1.石材
进口大理石、国产大理石工料及花岗岩:磨光度95%以上,厚度要一致,在规范公差范围内,最大公差±2mm,产品要求A级,符合国家A级产品的标准,(本工程所使用的石材除特殊注明外,厚度均为20mm),施工后的平整度公差在1mm以内(二米直径内),在施工时要把基层处理好达到要求后方可进粘贴,在粘贴前做好产品的防浸透处理,所有洗手间、淋浴间及备餐间等功能区的内墙部位均要用柔性或刚性防水材料做好防水处理,见光面抛光。
2.瓷砖
进口磁砖及国产瓷砖:均要求用A级品,不允许有色差,厚度均匀,并要有国家质量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书;施工后的平整度公差在1mm以内(二米直径内),在施工时要把基层处理好,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粘贴,在粘贴前做好产品的防浸透处理;
3.木材
选用进口或国产的AAA级细木工板及饰面夹板,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环保要求,实木线;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要选用与饰面板相同及相同颜色,含水率要控制在15%以内,所有施工部位用到木板(除饰面板以外)及木方材(如天花、隔墙、墙裙、木做造型等)地方都要进行防腐、防蛀、防火处理,刷三遍防火涂料,本图要求专业厂家制作的产品,厂家应具备设计与施工的能力,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负责全部质量安全;
4. 油漆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要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检测书,要求环保,乳胶漆及油漆部分均选哑光环保(除特殊要求外),乳胶漆要批三遍底腻后,把墙面找平,用细沙打磨处理好后饰三遍乳胶漆,在做饰面板油漆时,硝基漆要在10遍以上,并在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设计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5.天花材料
按国家规范选用轻钢龙骨和石膏板吊顶,推荐不上人不承重的吊顶采用50系列,承重或上人吊顶采用60系列以上,以防止变形,以上主材的质量均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并且必须要求环保,所有天花属大面积的,一般在超过200平方米范围的就要考虑伸缩缝,施工做法顶采用60系列以上,参照《轻钢龙骨吊顶图集98SJ230(二)》施工,所有天花或墙面石膏板与木夹板或墙面拼接处,为防止开裂,均要以网格带、纸袋或布做好防裂处理;
6.玻璃、镜
清玻璃、磨砂玻璃、喷漆玻璃、弧形热弯玻璃及工艺玻璃、银镜及工艺镜等,均要选有国家质量检测报告的产品,所有在强度及安全方面考虑,均要钢化,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玻璃的安装说明及施工图内的做法施工,所有镜面与墙面或背板拼合处,出特殊要求外,不能用镜钉安装,要求用粘结性能较好的双面胶及中性玻璃胶贴合;
7. 金属
不锈钢选用通过国家质检要求的具有防腐防锈的产品,具体厚度按图纸要求选定,铁艺及金属骨架均要选用国标产品,施工时均做防腐防锈处理,刷三遍防锈漆,金属焊接时《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48-96》的要求施工,焊接后的焊点位置也要做相应的防腐防锈处理,在施工时除特殊工艺要求外,要严格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去执行施工,整个项目的施工防火要严格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要求执行。
图纸说明
1.本套图纸内标注尺寸为控制尺寸,图纸上的比例相对是准确的,但不能用比例尺测量,施工时应与现场情况核定,如果遇到现场尺寸与图纸不符,施工尺寸以现场尺寸为依据,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后方可调整施工图按图纸目录查找;
2.如图中没有的施工节点图与大样图,则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图集及规范要求去做;
3.工艺品的选择、定做、设计只做示意,具体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单位选购;
4.图中标明的吊顶标高是按以装饰地面铺装完成面为基准标高;
5.本套图纸及本说明中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6.在按本图进行装饰施工中,装饰物与建筑主体间的固定吊挂等节点大样应由施工方进行深化设计和施工,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3—1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文件致: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1.在研究了“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和踏勘了现场后,我方愿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承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同时向贵方提供上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承包项目。
3.我方同意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或延长的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4.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贵方与我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
6.随同本投标文件,我方提交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名)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传真:
被授权人代表:(签名)职务:
日期: 年月日
3—2 授 权 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 |||||
投 标 人 | |||||
投标范围 | |||||
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工程总造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投标工期 (日历天数) | 天 | ||||
投标质量 | |||||
项目经理 | 级别 | 编号 | |||
备注 |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
公司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日
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价报价表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 | ... | ... | ||
备注:以上价格包含税金管理费、含水电费,垂直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甲供材料据实结算。 |
3-4 工程预算表
参照招标人预算清单报价。
3-5 中蓝·星河湾项目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主要材料表
序号 | 产品资料 | 品牌及型号 |
1 | 乳胶漆 | 多乐士家丽安净味系列、立邦净味全效系列、三棵树 |
2 | 筒灯、格栅灯、灯带 | 雷士照明、欧普、三雄极光 |
3 | 电线电缆 | 郑州电缆二厂、三厂、乐山电缆厂 |
4 | 木工板及阻燃板 | 兔宝宝、莫干山、千年舟 |
5 | 纸面石膏板 | 泰山牌、可耐福、莫干山 |
6 | 不锈钢板 | 按施工图尺寸施工 |
7 | 玻璃 | 安玻、山东“耀华”、上海“耀皮” |
8 | 网线、电话线 | 安普(必须要求为全铜线) |
9 | 排气扇 | 奥普、美的、松本正野 |
10 | 五金件 | 名门、汇泰龙、顶固 |
11 | 壁纸 | 欧雅、威尔森 |
12 | 开关、插座 | 西门子、罗格朗、西蒙 |
13 | 洁具及五金 | TOTO、科勒 |
14 | 蹲便 | 东鹏、箭牌、恒洁 |
15 | 给排水管材及管件 | 联塑、中财、金牛 |
备注: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单有牌子的按选定牌子,没有的执行以上牌子
以上未明确部分材料设备均采用中高档产品。
甲方分包项目
序号 | 名称 | |
无 | ||
第四部分 附件附表
4—1
计划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制造年份及规定使用年限 | 已使用 年限 | 数量 | 自有或租赁 |
… | … | … | … | … | … | … |
4—2
拟派至本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 |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专业年限 | 拟担任本 工程的职务 |
… | … | … | … | … | … | … |
4—3
项目经理 | 年龄 | 工作年限 | 照片 | |||||||
学历 | 职称 | 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年限 | ||||||||
身份证号码 | 资质证书编号 | |||||||||
个人荣誉 | ||||||||||
2015年以来从事项目经理所承担 工程 情况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 开、竣工时间(合同为准) | 工程质量及评定时间 (证书及文件为准) | ||||||
4—4
技术负责人 | 年龄 | 工作年限 | 照片 | |||||||
学历 | 职称 | 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年限 | ||||||||
身份证号码 | 资质证书编号 | |||||||||
个人荣誉 | ||||||||||
2015年以来从事项目经理所承担 工程 情况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 开、竣工时间(合同为准) | 工程质量及评定时间 (证书及文件为准) | ||||||
4—5
序号 | 工程 名称 | 结构 类型 | 面积 | 奖项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及方式 |
注:以上表格不够时可另附页。
4-6
投标人 | |
承诺内容: 1、服务 2、质量 3、工期: 4、付款方式: 5、其它: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暂定)
发包方(全称):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施工。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市辖区规划阳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角。
3、承包内容: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施工及软装物品采购承包内容具体为:①、硬装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平台踏步、入户电动门、入户绿植及底座、室内给排水、室内强弱电(包含音响、空调系统线路)、地面石材、水系、木地板、找平、塑胶地板、地毯、石材踏步、沙盘底座、灯具、防水、墙地砖、卫生间隔断、隔墙、墙面造型、柜子、吧台、玻璃隔断、包柱子、软硬包、灯箱、门牌、电动门、门及五金、干挂石材、不锈钢踢脚线、仿铜色不锈钢、扶手、电子屏、墙顶乳胶漆、硅藻泥、艺术玻璃、夹绢玻璃、洁具及五金、木饰面、造型吊顶、顶面软硬包、顶面木饰面、洁具、消防门、开关插座、以施工图及物料清单范围内为准(中央空调除外)的图纸内所有装饰工程。
②、软装施工范围:前厅椅子、双人沙发、单人沙发、茶几、背柜、装饰台、端景柜、茶叶柜、沙盘灯、台灯、吊顶、落地灯、壁灯、花艺摆件、柜子摆件、茶几摆件、背柜摆件、纸巾盒、抱枕、雕塑摆件、烟灰缸、楼梯雕塑、端景柜摆件、洗漱摆件、挂画、窗帘以软装清单为准(办公家具除外)。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损耗、包税、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含第三方安全)、包扬尘治理、包市场风险、包材料价格浮动、包检测、包管理、包成品保护、包场地清扫、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费用总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价格和费用上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加变更签证的结算方式。
5.2、固定合同总价为(小写)
其中三层办公区硬装部分(大写):;
一、二层销售及办公区硬装部分(大写):;
软装部分(大写):
报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1。
下列情况已包含在固定合同总价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5.2.1 施工图纸设计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图纸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偏差不能作为合同调价的依据。
5.2.2 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场材料价格调整,国家、行业及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的风险因素。
5.2.3 施工图纸的进一步深化和优化费用。
5.2.4工程竣工交付前的清洁费用。
5.2.5 现场施工条件不利等任何原因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5.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时,变更部分需经甲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具体的计价方法为:如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按照相应项目综合单价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但有相近项目的,则参考相近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双方核定的预算价格执行(综合单价计算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版)、河南省有关装修工程的造价文件、规定(现行有效)等,不再计取规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仅计取税金。变更、签证的人工费按施工当期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装饰人工费指导价,材料价按照施工当期《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驻马店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材料质量和单价为准)。
5.4、除设计变更外,乙方投标报价内若有漏项、缺项等其他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甲方将不予增加,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综合报价中。若因设计变更等其他因素造成的项目减少甲方将相应减少费用;若项目增加,则按照5.3条执行。
6、施工工期:
6.1、硬装与软装部分同时施工,总工期为 日历天,其中硬装部分 日历天内完成,软装部分 日历天内完成。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分阶段进行施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6.2、在合同签署前乙方已经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故乙方在施工中不能以现场条件不利或不符合施工条件为由要求拖延工期或要求增加费用。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工人进场水电改造完毕、隔墙基层、吊顶骨架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固定合同总价的30%。2、吊顶完成、墙地砖及石材铺贴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固定合同总价的30%。3、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固定合同总价的80%。4、竣工资料齐全进行结算,结算完成七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有关质量、工期等扣款在本次付款时扣除)。
5、软装的付款方式由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投报本工程的付款方式。
6、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乙方(需扣除维修费用)。
7、水电费根据甲方水电管理制度,按实际用量由甲方从乙方的最近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施工中水电计费方法: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专用水、电表,乙方施工、生活水电费用标准按驻马店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规定的价格结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每月由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抄表后,乙方代表应当立即确认并在抄表记录上签字,分摊部分甲方另行通知。水电费计费办法为:(分表数额+总表损耗分摊数)*驻马店市现行收费单价。
8、乙方在每次付款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付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前提供全额发票。乙方不提供发票、未足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者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另按虚假、不合格发票票面金额的10%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承诺甲方追偿本条款所涉损失及违约金的权利不受任何时效限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内的水、电源接驳点,乙方自行按照规范标准接至施工使用点,施工过程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电话: ,负责履行合同,对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审核,负责办理工程验收、变更签证、材料进场确认和其它事宜,但涉及设计变更和材料价格的最终确认权,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5.3款执行。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同各配合方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2、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 ,负责履行合同及同甲方、设计师进行对接。
3、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并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其中硬装部分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对主材进行封样。软装部分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软装部分布板,色板供甲方选样,所选的布样单价不得少于60元/米,皮版单价不得少于40元/米,所用实木不得低于桦木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形成《乙方采购材料物料表》。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挂板封样确认的样品品牌、规格型号及质量标准进行采购。
附表:乙方采购材料物料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板材、壁布等材料必须达到E0级环保标准)。
4、所有材料使用前,均需甲方驻工地代表验收,并提供相关文字报验手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实际使用材料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等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挂板封样材料标准不一致,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产品,直至与封样材料一致或高于封样材料标准,更换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期不顺延。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结合具体情况对施工效果提出异议,乙方须在2天内做出答复,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6、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加盖公章的图纸完成本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如施工图存在缺陷,乙方应及时无条件向甲方提出,并给出修改意见。
7、乙方应对施工质量负责,首先要对施工质量及时自检。若甲方对乙方使用之装饰材料及装饰效果存有异议,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更换,工期不得顺延。
8、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9、乙方在指定范围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所有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负责对工程全部进行保洁工作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乙方负责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保护不当而引起工程成品或甲方设施的污染、损坏,均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11、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拆除及装修垃圾应派专人每日进行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堆放,以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
1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工作。
13、现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于3日历天内及时外运。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外运,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处理,外运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双方确认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4、乙方委派的人员,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签署的书面文字,乙方均认可。
15、乙方必须在工程交付后两周内提供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及竣工资料。
16、乙方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需服从物业及甲方的管理,由乙方自行向物业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第五条 验收
1、所有隐蔽工程,乙方在隐蔽前须至少提前1天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并自行做好影像记录备案,乙方须在验收前提供所有隐蔽工程详图,经甲方驻工地代表验收合格后现场签字认可后方可隐蔽;否则,由此所造成返工或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乙方须在每道工序施工完工前一天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做验收准备工作,验收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工程全部施工完成,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资料,甲方在收到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7日内,依据国家、行业及政府主管部门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政府主管部门现行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及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要求标准。自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两年。
2、在保修期间内若甲方提出因乙方装修所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方案及工期经甲方认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到位。乙方违背本条约定未及时维修到位,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所有发生的维修费从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依据甲方或物业公司出具的材料或影像资料为准),若维修费超出质量保证金金额,仍由乙方承担。乙方指定为维修联络人 ,联系电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政府主管部门现行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设计的效果(施工图与效果图矛盾之处以施工图为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且工期不得顺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竣工,每拖延一天,处予50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总工期延期超过5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惩罚性违约金,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该栋楼所有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4、乙方使用材料品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产品,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期不顺延。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乙方向甲方承担固定合同总价10%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拖欠工人工资或材料供应商材料款的,导致工人或材料供应商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围堵甲方场所的(依据甲方或物业公司出具的材料或影像资料为准),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甲方保留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付的权利。
7、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罚款或损失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可全权代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双倍承担,并且每次承担不低于5万元的违约金。
8、以上违约责任及处罚的认定依据以甲方、监理或物业公司出具的文件(包含书面文件及电子邮箱文件等)、材料或影像资料为准。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此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后附文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施工及软装物品采购预算书
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三、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附件四:真实发票保证书
附件五:廉政承诺书
附件六:营业执照
附件七:资质证明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 乙方(盖章): |
法人代表/签约负责人: | 法人代表/签约负责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地址: | 地址: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
附件一、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施工及软装物品采购预算书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致: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为保证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施工及软装物品采购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图纸内所有施工的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由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双倍扣除。
2、发生本工程承包范围内须紧急抢修的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施工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期届满后,30日历天内甲方无息支付乙方剩余的质保金。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保修期内甲方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发生属本保修书规定范围的保修事项时,乙方应及时按规定时限修理并承担费用,否则,甲方可以通过直接扣减保修金或法律途径追讨(非乙方原因除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年 月 日 | ||
附件三、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致: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与贵公司签订《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我司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将成立有专人负责的民工权益保障专职部门,部门人员由项目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民工权益保障专员组成;项目经理兼任民工权益保障部门经理,与贵司民工权益保障部门工作对接。
2、我公司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用工和管理工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做好本公司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放劳保和安全用品及缴纳保险费。
3、我公司承诺将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绩效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之一(工程进度款支付除应附确认的形象进度资料之外,同时应附确认的民工权益保障合格资料,我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按贵司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有关民工权益保障资料。如果我司违反承诺,则同意贵司的进度款分两步支付,先支付上月(期)民工工资,待我司发放民工工资完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再支付进度款的余额。
4、一旦出现本公司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同意由贵司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同时每发生一次,本公司向贵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依据甲方、监理单位及当地职能行政部门出具的材料或影像、邮件资料为准)
5、一旦出现本公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承诺向贵司偿付违反承诺赔偿金10万元。(依据甲方、监理单位及当地职能行政部门出具的材料或影像、邮件资料为准)
承诺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
承诺日期:年月 日
附件四:真实发票保证书
驻马店中蓝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年 月 日贵司与我司签订了《中蓝·星河湾售楼部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如我司提供虚假发票,我司承诺在贵司提出异议后,我司在三日内予以更换,否则我司愿意按照开票金额的50%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特此承诺。
年 月 日
附件五: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致:驻马店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我司于 年 月 日与贵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加强商务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活动,保障顺畅、公平的商业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我司承诺以下廉政责任:
第一条
我司承诺在与贵司的商务往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会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司利益。
第二条
我司保证我司以及我司工作人员与贵司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司工作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司工作人员报销应由贵司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接受或暗示为贵司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为贵司工作人员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
(五)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司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六)不许诺事后给予贵司工作人员利益。
(七)不以其它手段为贵司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上条款中所称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
第三条
我司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司有权终止合同,相关的责任由我司承担;涉嫌犯罪的,贵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因此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同意予以赔偿。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标签: 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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