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编号:DX2019-036)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融资及建设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1. 项目名称: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 项目授权主体: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项目实施机构: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4.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服务机构: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六、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设计规模为40000m3/d,本次实施工程为20000m3/d、厂内道路、绿化和厂外1000米道路。后期视情况可再实施20000m3/d。

(1)主要工程内容

根据开发区发展规划及现状,厂区建设格栅间、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一体化A/A/O氧化沟、中间提升泵井、一体化分段式生物滤池、接触消毒池、紫外线光消毒池、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仓库、出水仪表间、巴氏计量槽、斜板污泥浓缩池及新修主干道至污水处理厂1000米的次道路(道宽按现场情况确定)等满足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需要的工程。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厂址: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占地面积53333.33m2,合80亩;本次工程用地36000.00m2,合55亩(含厂外道路6000平方米)。

工艺流程:预处理+一体化A/A/O氧化沟+一体化分段生物滤池。

处理标准:《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2、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合作期27年(包含建设期2年)。

3、经林甸县人民政府授权,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的相关工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SPV)成立后与项目公司(SPV)签订PPP项目合同承继合同,协助项目公司(SPV)建设、运营本项目,并于合作期满后接收本项目。

4、林甸县晟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推进机构,具体负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时代表县政府向本项目的项目公司(SPV)出资。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出资人林甸县晟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SPV)。

5、项目总投资为8331.14万元。资金来源于两个部分:一是项目资本金1732.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79%。其中代政府出资企业(林甸县晟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出资额17.32万元;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9%,出资额1714.82万元。项目公司(SPV)注册资金等于项目资本金。二是债务融资,以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计66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79.21%,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融资,融资资金在建设期内所产生的融资利息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不计入项目总投资。

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对社会资本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的条件。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声明函并满足要求。

2、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中只需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提供本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即可。

  1. 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声明函并满足要求。

  2.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3. 具有有效的最新一期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单位需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后成立的需提供任意一个季度的审计报告,不足一个季度的可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审计报告,其中企业净资产必须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含伍佰万元)】或有效的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账户出具的伍佰万元(含伍佰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只需社会资本投资方提供本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即可。

7、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社会资本投资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 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2019年03月29日至2019年04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 采购人不提供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4.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04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802)

注: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1. 其他说明:

  2. 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3. 项目实施机构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459-*******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

2019年0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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