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与宁夏荣锦美地房产公司法律纠纷诉讼代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与宁夏荣锦美地房产公司法律纠纷诉讼代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与宁夏荣锦美地房产公司法律纠纷诉讼代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NXDYLYCGGS********02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9-04-02 08: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9-04-04 18: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与宁夏荣锦美地房产公司法律纠纷诉讼代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与宁夏荣锦美地房产公司法律纠纷诉讼代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定向谈判)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针对中卫分公司沙坡头区中山街十四街坊房屋出租纠纷与中山街电信大楼联建纠纷两起法律纠纷案件,中卫分公司计划对宁夏荣锦美地房产开发公司进行起诉,申请收回出租房屋并补缴房屋租赁费8.5万元,并按照联建协议对中山街电信大楼所属房屋行使所有权及使用权,现采购以上两起法律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机构。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与宁夏荣锦美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发生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山街十四街坊房屋出租合同纠纷、联合开发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山街电信大厦两起法律纠纷。自案件发生起,均由中卫分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协议期内的宁夏君元律师事务所代理相关法律服务。2017年12月底,中卫分公司与该事务所服务合同到期,为确保以上两起法律纠纷案件顺利进行,分公司要求宁夏君元律师事务所继续承接以上两起法律纠纷案件的后续相关法律服务,已维护公司合同权益。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关采购规定,项目供应来源单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宁夏君元律师事务所。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一)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二)公示期自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4日,共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89*****527 邮箱:189*****527@189.cn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1号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 邮编:755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日期: 2019年4月1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