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财政补贴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8号)精神和全市种猪场补贴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区申请种猪场财政补贴的种猪场公示如下:
1、汉中市南郑区家畜良种推广站(汉中市南郑区种猪场)申请财政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种猪性能测定、建立生物安全消毒隔离设施等;
2、南郑县丰裕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财政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良种更新、配备消毒设施;
3、南郑县裕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财政补贴60万元,主要用于良种更新、建立消毒隔离等生物安全设施设备。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
监督电话:0916—*******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汉中市南郑区财政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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