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机关《民政周刊》招标公告

民政局机关《民政周刊》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民政局机关采购《民政周刊》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民政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民政周刊》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日报》上开设《民政周刊》专版,每周一期、每期一个整版,全年50期,每期4万,共计200万。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0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日报》在天津地区属于唯一党报资源。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日报社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73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日报社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7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民政工作在民生保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事关党和政府的工作基础,事关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由天津市民政局、天津日报社联合出版的《民政周刊》在推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解读政府相关政策、反映民政工作成功经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天津日报社近年来与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创办了专刊。例如,与市卫生局合作创办的《健康周刊》、与市教委合作创办的《教育周刊》等,为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搭建了互通平台,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已成为《天津日报》的特色品牌之一。市民政局与天津日报社联手推出《民政周刊》,将充分利用市民政局和天津日报社的资源优势,搭建一个通畅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政民互动平台。既成为市委市政府、民政部门“上情下达”的宣传主阵地,又成为市委市政府、民政部门了解最基层群众需求和呼声的窗口。同时,也将成为本市民政新闻权威发布的重要平台。《民政周刊》在版面设计上不拘泥于形式,报道内容丰富全面。其中,既有市民政局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的宣传,也有各区县民政系统的活动内容,以及各基层单位特色活动、典型人物事迹、杰出团体等方面的报道。版面充裕、灵活,更能够深入反映本市民政系统方方面面的成绩,反映百姓声音。作为中共天津市委的机关报,天津日报社在舆论导向、政策宣传、版面编排、文稿采写、印刷投递等方面都有其无可替代的唯一办刊优势,由本市唯一党报媒体来为《民政周刊》的内容进行把关,能够确保刊物的权威性、导向性、公信力。因此,市民政局在《天津日报》开办《民政周刊》具有唯一必要性。利用天津日报社特有的办刊资源,《民政周刊》势必将成为本市民政工作新闻宣传的一个品牌,成为市民获取民政咨询,反映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杨晓静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长副教授(副高级)
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是社会和谐之基础。民政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本市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民政新闻宣传工作在民政事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推动作用,通过公众舆论渠道,积极实现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传播党和政府的民政政策、决策和展现民政工作业绩等,展示了新时期民政人的风采,塑造民政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良好形象。此次,在《天津日报》开设《民政周刊》专版,将进一步提升本市民政系统的新闻宣传力度,拓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渠道。 《天津日报》作为天津市委机关党报,在宣传导向、宣传口径、政策把握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唯一优势,市民政局与《天津日报》联手创办《民政周刊》,利用天津日报社专业的新闻采编、版面设计、印刷发行团队,确保了报道内容从选材、策划、采编、版面设计、出版印刷、投递等各个环节的高质量,保证了刊物的导向性正确、权威性的唯一,实现了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民政周刊》将作为本市民政系统解读政策法规、信息发布和收集、舆情分析、上传下达、推进决策、维护民政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参考;同时,也将成为人民群众关注民生发展、了解相关政策、表达呼声的平台,有效促进百姓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相互联系,从而推进本市民政事业更好地发展。郭玥天津广播电视台生活广播主任记者副高级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04月02日起至2019年04月09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2)联系人:薄林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单一来源公示(天津日报)2019年度 .doc

2019年04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政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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