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海关宏兴路生活区部分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公告招标公告

东莞海关宏兴路生活区部分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公告招标公告



东莞海关(以下简称“委托人”)就东莞海关宏兴路生活区部分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维修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莞海关宏兴路生活区部分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东莞市南城区

(三)项目内容:烟感、温感、单输入模块、消火栓按钮、输入输出模块等维修更换。

(四)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

(五)最高限价:44014.12元。

(六)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 4月 1日至4月 8日(5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4:00。

(七)报名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8号东莞海关办公楼五楼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东莞分中心,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有效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须具有广东省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本项目经营活动二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仍处于被取消的处罚期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四)申请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

(五)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委托人发现或被投诉,经资格预审确认证实后,委托人将一律取消其报价资格。

三、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行政机关认可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持有广东省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二)投标人具有同类工程服务经验(须提交近2年内不少于2个的相关合同资料来证明)。

(三)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一)投标人须将投标资料和价格一起密封,密封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4月8日下午五点。

(三)递交方式:快递或直接送上门。

(四)递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8号东莞海关办公楼五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五、承包商确定:

采用综合评选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分,以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六、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4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投标价格中间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100。

(二)公司实力(10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的得5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的得10分。

(三)项目经验(10分):近两年内有1个同类服务经验合同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满分10分。。

(四)质保期内承诺(20分):质保期内响应时间、处理方式及质保服务优得20分、良得14分、差得7分。

(五)技术与实施方案(20分)横向比较技术与事实方案是否合理、完整、优得20分、良得14分、差得7分。

七、补充说明

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成交结果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公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东莞海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消防设施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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