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市大治理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9年城市大治理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水磨沟区2019年城市大治理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编号:A****************001

(三)项目名称:水磨沟区2019年城市大治理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

(四)项目类型:施工

(五)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招标内容:施工一标段:对新民路片区管委会、榆树沟办事处及其他辖区道路次干道、支路及巷道破损严重的进行修补,更换破损路缘石、路界石和人行道花砖(盲道砖);按照城市道路养护规范标准提升、更换和增加检查井和雨水收集口,部分路段增设安全护栏;硬化街头裸露地面,修复台阶踏步、阻车石等道路附属设施,清除各类废弃设施等道路设施,对12319城市管理热线及城管通等投诉问题进行处理,工程规模约82500㎡。施工二标段:对南湖南路片区管委会、水塔山办事处、七纺管委会、及其他辖区道路次干道、支路及巷道破损严重的进行修补,更换破损路缘石、路界石和人行道花砖(盲道砖);按照城市道路养护规范标准提升、更换和增加检查井和雨水收集口,部分路段增设安全护栏;硬化街头裸露地面,修复台阶踏步、阻车石等道路附属设施,清除各类废弃设施等道路设施,对12319城市管理热线及城管通等投诉问题进行处理,工程规模约82500㎡。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及图纸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一)标段编号:A****************001001

(二)标段名称:水磨沟区2019年城市大治理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一标段)

(三)标段分类代码:A0802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1600

(六)保证金(元):10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82500 平方米

(八)标段内容描述:对新民路片区管委会、榆树沟办事处及其他辖区道路次干道、支路及巷道破损严重的进行修补,更换破损路缘石、路界石和人行道花砖(盲道砖);按照城市道路养护规范标准提升、更换和增加检查井和雨水收集口,部分路段增设安全护栏;硬化街头裸露地面,修复台阶踏步、阻车石等道路附属设施,清除各类废弃设施等道路设施,对12319城市管理热线及城管通等投诉问题进行处理,工程规模约82500㎡。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开工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备注:。




第2标段:

(一)标段编号:A****************001002

(二)标段名称:水磨沟区2019年城市大治理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二标段)

(三)标段分类代码:A0802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1600

(六)保证金(元):10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82500 平方米

(八)标段内容描述:对南湖南路片区管委会、水塔山办事处、七纺管委会、及其他辖区道路次干道、支路及巷道破损严重的进行修补,更换破损路缘石、路界石和人行道花砖(盲道砖);按照城市道路养护规范标准提升、更换和增加检查井和雨水收集口,部分路段增设安全护栏;硬化街头裸露地面,修复台阶踏步、阻车石等道路附属设施,清除各类废弃设施等道路设施,对12319城市管理热线及城管通等投诉问题进行处理,工程规模约82500㎡。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开工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备注:。




三、招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一)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19-04-12 10:30(北京时间)。

(二)标书投递地址: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室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黎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640

联系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附属设施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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