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库危险品库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军械库危险品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军械库危险品库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NWJ-********1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王颂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龙华新村安沙南路52号对面
联系方式:陈助理 185*****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婷、王颂飞 ****-********、********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 09月至2019年 02 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42.2268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7:00至2019年04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军械库危险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已获后营【2016】111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军械库危险品库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2.3项目概况:建筑面积957平方米,包含军械库,危险品库,围墙,值班室,营区内部道路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09月至2019年0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8,000元(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9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交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视同为提交原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⑤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二代有效身份证。上述资料①②③④⑤⑥⑦均需提供原件备查,①②③④⑤⑥⑦⑧项还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指派人员到场并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领取图纸等资料时缴纳。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30日10:00。开标地点: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的代表人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交法人代表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人报名时提交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将终止项目合同,投标人因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依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招标人将投标人违规行为通报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追责。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投标人违规行为通报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追责。
10.3招标完成后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项目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停止或暂缓实施,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武警湖南省总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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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危险品 军械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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