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洛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洛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商洛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洛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二、采购项目编号:SLCG-JZXCS(2019)2号

三、采购人名称: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联系人:张辉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联系人:王秀娟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商洛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1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对商洛市福银高速漫川关和沪陕高速赤地等两个卡口提供和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并建设相应的监测平台,形成整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通过该卡口各类机动车排放的尾气进行实时监测,有效限制重污染车辆进入城市或限行区域。

项目用途: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内容。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副本原件。3、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用于本项目的遥感监测系统管理基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4、具有良好交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时能够提供2018年企业为职工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金)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5、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近三年来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验收报告)。6、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够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可不提供,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应优先选择、选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02 08:00:00至2019-04-09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综合楼611-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登录商洛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shangluo.gov.cn)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板块,下载磋商文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12 18:00:00

2、投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综合楼601室

3、开标时间:2019-04-12 18:00:00

4、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综合楼6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行会计营业室

4、账 号:6100 1670 0140 5250 722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04-01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遥感监测 机动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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