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场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计算机联锁设备)招标公告

站场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计算机联锁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大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49号)和《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崔家营子线路所、长春站普速车场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8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下发《电话通知》(编号2010-129),本项目信号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1.2 建设规模:哈大客专长春站站场改造工程:站场土石方98.38万立方米;路基附属土方4.7万立方米、砌石及混凝土12577立方米;地基处理CFG桩330372米、水泥搅拌桩*******米;土工织物564027平方米;加筋土挡土墙9990立方米;中桥一座:71.9延米(20+24+20)m刚构-连续梁;小桥一座:118.41延米(1-8.0m)钢筋混凝土箱形桥;正线铺轨3.512公里;站线铺轨6.2公里;新铺道岔26组单开25组,特种道岔1组;信号:列控系统2.6公里;过渡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 物资品种:本工程所需计算机联锁设备。
2.2.2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包件。其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到站以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
2.2.3 计划交货期:2010年11月30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并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和近三年至少具有3项参加铁路大、中型或类似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3.1.3 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认证;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及财务状况(附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6 投标人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7 投标人必须具备铁道部REAC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0 月 20 日至 2010 年10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11月9日8时00分至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11月9日8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40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正灵
电 话:0324-25891 ****-********
传 真:0324-25891 ****-********
电子邮件:wangzhengling@126.com
开户银行:长春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 ****************634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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