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基坑监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深圳太子湾综合发展项目DY04-01号地块

(K202-0028宗地)基坑监测专业分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2019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总则

一、工程概况

二、现场施工条件

第三章 招标要求

一、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二、招标要求

三、对承包方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定标原则

第四章 招标文件格式

附件:1、工程量清单价格表(价税分离)(电子版)

2、甲供材料、机械、机具一览表(电子版)

3、本工程的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电子版)

4、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一览表(电子版)

5、近三年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电子版)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文本(电子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电子版)

8、工程分包安全协议(电子版)

9、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电子版)

10、廉政建设协议书(电子版)

11、消防、交通、治安责任书(电子版)

12、进度管理协议(电子版)

13、材具管理协议书(电子版)

14、分包方环保保证书(电子版)

15、项目后勤管理协议(电子版)

16、施工承诺书(电子版)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电子版)

18、质量管理协议(电子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相关规定及说明

1

工程名称

深圳太子湾综合发展项目DY04-01号地块(K202-0028宗地)基坑监测专业分包工程

2

建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海运路1号蛇口邮轮中心北侧200米

3

招标范围

深圳太子湾综合发展项目DY04-01号地块(K202-0028宗地)基坑监测专业分包工程及与其一切相关内容

4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5

报价形式

□人工工日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总价下浮率

6

工期要求

中标后按发包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必需满足招标方规定的各进度计划与各施工节点工期要求。

7

质量要求

LEED认证金奖及中国绿色建筑三星标识、深圳市优质工程标准

8

招标资料费

不涉及

9

履约保证金

工程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合同暂定总价10%等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款款中扣除。

10

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招标工程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10

投标有效期

90天

11

现场勘察

投标人若需现场踏勘,请及时与招标方现场联系人取得联系

1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地点

1)时间:2019年 月 日时

2)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1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地点

1)时间:2019年 月 日 12:00时前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运路1号蛇口邮轮中心北侧200米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副本各一份单独密封装订,资质资料一份单独装订不需要密封。

1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合亮电话: 136*****051

第二章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太子湾综合发展项目DY04-01号地块(K202-0028宗地)基坑监测专业分包工程。

2、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运路1号蛇口邮轮中心北侧200米。

3、工程规模:深圳太子湾综合发展项目DY04-01号地块(K202-0028宗地)桩基础、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大道北侧,邮轮中心和客运码头东侧,地铁 2 号线蛇口港站南侧。太子湾地铁站与“DY04-01”(K11)地块紧邻,贴近 DY04-01 地块红线。项目发展包括移动办公用约 60 米高的塔楼,多栋建筑高度不超过 36 米的大型商场裙楼及一层~三层的地库配套,拟采用桩基础。DY04-01(K11)基坑占地面积约 2.75 万平米,开挖深度约 18m,基坑支护采用咬合桩+外围高压旋喷桩+内支撑的形式。

4、承包内容:深圳太子湾综合发展项目DY04-01号地块(K202-0028宗地)基坑监测专业分包工程主要内容有:支护结构顶及基坑顶的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点、周边建筑沉降观测、桩身测斜及钢筋应力观测、地下水位观测、支撑内力监测、立柱位移及沉降监测等。

5、地质情况:详见岩土工程勘测报告书。

二、现场施工条件

1、本工程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初步完成。

2、建筑轴线控制基点及水准控制基点由发包方提供。其后的放线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场地标高以现场实测成果为准。

3、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由发包方提供,并统一管理。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住房、床和床板及办公室,生活所必备的生活用品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发包方按2000元/间(已包含水费,电费按表计算)向承包方收取费用。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费用每月按照乙方当月产值的1.5%计算收取,在每次甲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4、承包方投标前应考察现场,投标价格应充分理解现场交通条件,包括道路宽度、交通限行、路面限载、转弯半径等外部条件及停放场地及相关费用,中标价格不允许以交通道路、交通法规、场地限制、限载等条件进行任何调整。

5、现场发包人可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用电负荷和施工用水接驳口。截止地点如下:

(1)发包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布置在地面),从二级配电箱接出至施工部位由由承包方负责,其接出费用(包括三级配电箱及接驳电缆等)由承包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施工用水由发包方提供临水接驳点,从临水接驳点接出的部分由承包方负责,其接出费用由承包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电箱及临水接驳点位置按照发包方临水临电方案布置。

6、现场条件及其他请投标人报价前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并充分理解勘察报告,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第三章 招标要求

一、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深圳太子湾综合发展项目DY04-01号地块(K202-0028宗地)基坑监测专业分包工程主要内容有:支护结构顶及基坑顶的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点、周边建筑沉降观测、桩身测斜及钢筋应力观测、地下水位观测、支撑内力监测、立柱位移及沉降监测等。

说明:(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点:沿支护结构顶或边坡顶每25~30m设一个监测点,布置深基坑顶或连系梁顶;

(2)周边建筑沉降观测点:布置在基坑顶道路或基坑周边邻近建筑上,根据需要进行布置;

(3)深层水平位移观测孔:沿着基坑边线每约50~100m布置一个深层水平位移观测点,布置在基坑四周、咬合桩内;

(4)支护桩钢筋应力监测点:选取支护结构典型剖面的桩进行监测。

(5)地下水位观测点:沿基坑(边坡)边线布置水位观测井,回灌井可兼做水位观测井。

(6)支撑轴力监测:选取有代表性的内支撑对其轴压力进行观测,测点设于支撑的三分点处;

(7)立柱变形监测:选取有代表性的立柱对其沉降进行监测;

主要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除报价单项目特征描述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自行安排专人对外运车辆进行冲洗,施工中造成环境污染的清理,水电费自付

2)负责雨季施工措施,车辆进出场通道的地基加固,包含但不限于井盖的加固,加设的过路钢板,道路泥泞加铺保证出垃圾、斜坡道石子加固等措施;

3)组织专家对本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会签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4)甲方仅提供施工控制点,具体测量放线工作由乙方负责;

5)开挖中的降尘,洒水,对车辆的冲洗,施工中造成环境污染的清理,如造成政府环境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6))乙方有责任与城管、交警、边防、招商蛇口等相关单位的接洽办理相关证件及相关费用,包括罚款

7)负责与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接洽办理夜间施工手续,若由于承包方违规操作引起的罚款,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0)施工所需的机械、辅材及其他机具材料等内容;

11)具体见招标范围及施工图纸;

二、招标要求

1、本工程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2、报价形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不允许调整清单增加报价)

4、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除甲供外)、机械费(除甲供外)、管理费、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费、停窝工费、超高补贴、人工降效、超时工作、雨季施工费、劳保费、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风险费、利润、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政府管理费、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等)、商业保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及医疗附加险由发包方按整个工程统一购买,分包单位则按其承接工程完成的合同额进行相应的分摊,除发包方统一购买的上述保险险种外,其余保险由承包方自行购买)、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合同范围涵盖的包质量、包安全、包CI等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变动,除前述包含外还包括:

(1)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日常清理及为迎接各种检查发生的费用不再单独计量。

(2)材料验收及保管费用,甲供材料按当地定额消耗量的损耗率实行限额领料。

(3)承包方的质量员、安全员、测量、电工和机械保养用工费。

(4)不可预见的施工生产辅助用工及行政管理方面用工费用,如迎接检查、周转材料堆放整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清理等。

(5)在发包方提供建筑轴线控制基点、水准控制基点及控制轴线后的测量放线。

(6)为完成各工序其衔接所发生的费用。

(7)由于检查、待检、测量、放线及图纸变更、设计修改等而造成的等待时间。

(8)施工现场的半成品、成品保护费用。

(9)材料的装、卸车、施工场地内材料二次搬运、完工后的材料退场装车、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等用工。

(10)工完场清,并将垃圾运至发包方规定的垃圾存放点。

(11)配合发包方完成验收资料的填写。

(12)其他: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5、针对本工程的特别要求

(1)监测频率及工期

基坑施工前按规定进行初测,在基坑支护桩施工至土方开挖阶段每周1次;基坑土方开挖期间至土方开挖完成后两周内每1~2天1次,期间遇基坑开挖间歇等情况发生时每周1次;然后至基础及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期间每周2次;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至结构施工至±0.0m期间每周1次;此后至基坑回填完成每月1次。整个施工期间遇台风雨季、监测项目变化速率较大或监测数据接近预警值时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根据其要求进行加密观测。

(2)数据整理和报告提交

1)监测数据整理包括初始值、变化量、变化速率成果表格及变化量和时间的关系曲线图。监测报告除包括以上图表内容外还应扼要的文字说明、结果分析,必要时提出相关建议。监测报告及提交到相关单位,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信息反馈。

2)除专门的监测外,基坑开挖期间,每天应有专人进行现场巡查;对基坑顶缝现的发生和发展,基坑周边超载情况等应做好详细的记录。

3)在正常监测时一般情况下当天监测并将电子版报告报给甲方,一周一次纸质版盖报告报给甲方。

4)在监测发现达到报警值时应及时用书面向甲方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甲方。

5)周边环境监测频率周边环境由于在基坑开始开挖时受影响,在开始挖土体时每天监测一

次,在底板浇好后可以减少监测频率。拟派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凡是符合规定资质条件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工程量计算规则:实际工程量结算

(6)本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范围的相关资料,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确定价格。

(7)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的确认:

① 过程结算工程量确认: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本月的完成实物量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在5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以下同)内审核完毕;

② 过程签证确认:签证当月发生当月确认,在次月结清;

③ 竣工结算工程量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工程量的确认原则上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有关竣工结算工程量的方法确认;

④ 针对上述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最终以专用条款为准;

(8)进度款支付:

按月支付,甲方审核完毕乙方上报实物量报表并且乙方提供当月进度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真伪截图文件),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上月得到确认的完成量的70 %进度款(进度款中包括2% 的安全措施经费),甲方有权视资金情况顺延付款时间。

(9)投标单位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10)投标人承诺投入到本工程的机械必须到场,若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则进行相应条款的处罚。

(11)工期要求:以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基坑监测时间为地下室土方开挖时至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毕,并提交书面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而发生的加班自行考虑。

监测频率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6、一旦投标书递交,发包方就确认投标方对现场施工条件及工作难度、合约条款都已充分理解及确认,并在报价中已作完整及充分考虑其对费用、价格的影响。

7、发包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标书,对不中标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8、投标方应承担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和一切损失。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承诺书;

(5)分包工程报价表;

(6)基坑监测技术方案

(7)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表及人员姓名、在本工程中拟担任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简历等(至少应包括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岗位);

(8)拟投入本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9)企业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情况;

(10)投标方的资格资料无需密封直接递交。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认可证、特种作业许可证、 财务状况、公司简介、公司组织机构、 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每页必须加盖公章,

10、工期:以发包方通知中标单位进场之日起或发包方下达开工令起计算。基坑监测时间为地下室土方开挖时至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毕,并提交书面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而发生的加班自行考虑,各分部分项进度计划投标方必须满足发包方和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除地震、战争、水灾等造成的不可抗力,工期可顺延外,分包工程工期必须保证总工期进度计划的落实,总工期(除业主提出调整外)不予调整。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或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各种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而发生的加班等费用,均应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

11、工程质量要求和保修期:

(1)质量执行标准:设计要求LEED认证金奖、中国绿色建筑三星标识、达到深圳市优质工程标准。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本招标工程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规范、技术标准。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中标单位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求中标单位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执行主合同保修条款。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承包方开始履行其保修责任,至保修期满结束;保修款按照分包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款中预留,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并完成保修责任后30 日内返还。

12、现场签证及变更: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变更或签证必须按照项目签证管理程序执行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附件)

13、工期拖延:监测完成后报告提交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0元的预罚款,待在执行下一分部或分部分项工程通过赶工将拖欠的工程量补上,发包方将书面取消预罚款;如果工程总工期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10000元;在施工中,当分部或分项工程实际进度多次与计划进度不符,经赶工无效,发包方判断将因此严重影响总工期时,发包方有权勒令其退场,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4、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期、质量的要求,认真编制本工程组织机构。

15、投标文件正、副本每页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光盘、资格资料各一套,应分别单独密封。

16、标书应密封,加盖骑缝章后送达招标单位。

17、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工程的受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18、投标文件应积极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之一者属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未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函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明显不相符、不完整;

(5) 投标文件上的字迹涂改模糊,辨认不清;

(6)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承包方不得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耽误工期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3、施工完成清理施工现场的时间包含在总工期内。

4、承包方应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安全协议及环保保证书,并依合同条款严格执行,施工区域如有明火作业的,经发包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承包方应自备灭火器,防火布等,并由专人专职负责安全事项。

5、车辆、机械设备需提供两牌两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承包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劳动保障措施,凡是进入工地的人员均须办理入场手续、统一工作服(反光马甲)和安全帽。由于CI形象和文明工地的需要,安全帽、工作服(反光马甲)等物品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承包方按成本价支付其费用。

7、承包方负责为在现场的人员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及医疗附加险由发包方按整个工程统一购买,分包单位则按其承接工程完成的合同额进行相应的分摊,除发包方统一购买的上述保险险种外,其余保险由承包方自行购买)。

8、由于承包方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承包方全权负责处理,发包方协助处理,相关费用按保险赔付标准执行,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负责支付。

9、承包方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其工资发放需按发包方和深圳市实名制和分账制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发生则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10、为方便管理,确保饮食健康,承包方在现场设置的食堂须经发包人同意,并符合深圳市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11、承包单位必须与所有劳务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

四、评标原则: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所报价格的合理性,以及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结合投标单位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的类似工程业绩、资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择优选取中标人。

第四章 招标文件及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价格表;

附件2:甲供材料、机械、机具一览表

附件3:本工程的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

附件4: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一览表;

附件5:近几年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

附件6: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证明书;

附件7:工程分包安全协议;

附件8:廉政建设协议书

附件9: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

附件10:消防、交通、治安责任书;

附件11:进度管理协议书

附件12:材具管理协议书;

附件13:分包方环保协议书;

附件14:项目后勤管理协议书;

附件15:施工承诺书;

附件16: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附件18:签证管理协议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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