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用品供应商供货服务招标公告
新生用品供应商供货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2019年秋季新生用品供应商供货服务项目采用参照政府采购方式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 | 数量 (套) | 最高限价(元/套) | 投标保证金(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备注 |
床上用品 | 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 305 | 10000 | 1 | 采购人不组织销售,学生自愿购买,销量、库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军训用品 | 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 90 | |||
生活用品 | 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 90 |
注:单项及每套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金来源中标供应商现场组织销售,学生自愿购买。
三、磋商资格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审核有效的“重庆市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条件证明”。
2、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且审核有效的“学校后勤物资供货企业准入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若为重庆市市外生产企业,须在渝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法定的本地化服务机构。为确保售后服务,要求市外投标人具有较强的销售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10人及以上(提供在渝社保缴纳证明)。
特别说明:
如果供应商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经调查核实后,评标委员会或磋商小组会取消此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供应商虚假应标情况上报重庆市后勤协会且采购人会拒绝此供应商今后三年内参加由采购人举行的任何招标活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招标信息栏(http://www.cqpec.com/disclosure/tender/)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天。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磋商文件购买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样品开始时间:2019年4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七)提交响应文件、样品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仁爱楼一楼开标室。
(九)提交样品的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4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十一)磋商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十二)样品提交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清单内全部产品的投标实物样品,每个品名的实物样品有且只能提供一种款式(实物样品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在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使用采购人统一提供的包装袋打包,实物样品及包装物的任何位置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产品的任何信息或印有供应商的任何标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完成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评标结束后当场取走投标实物样品,未取走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进行封样,并作为验收依据。
3、为保障学生健康和学生利益,在采购人纪检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盲评,经评委评定样品等级后若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投标样品低于3家时,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
五、保证金
(一)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北京时间上午8:30,竞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原件带至磋商现场查验。
(二)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农行重庆万州塘坊支行;
提示: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竞标人提交的竞标保证金未由竞标人单位的基本银行账户划付或划付的竞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未按时到账的,其竞标保证金交纳无效。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凭采购人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蒋老师 ***-********
(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招标信息栏(http://www.cqpec.com/disclosure/tender/)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蒋老师
电话:***-********(王老师) ***-********(蒋老师)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1号。
标签: 供应商 新生用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