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服务平台与市一体化共建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服务平台与市一体化共建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01-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服务平台与市一体化共建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是按照广东省及东莞市关于政务服务事项统筹建设的相关要求,采取与市一体化政务平台共建的方式建设我单位的业务管理系统,打造“一站式”、“全流程”的审批服务平台。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计划2019年6月底前开放,离此时间节点还不到三个月,随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相关业务进驻窗口,配套的申报、受理、审核审批及与市一体化平台的对接软件开发工作需要同步完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尽快响应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任务要求,早日完成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配置与进驻,本次项目需基于现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物价综合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平台进行业务功能的扩展开发,在保持系统流程畅通及数据的一致性的前提下,实现系统的无缝衔接。因此,需要既熟悉原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物价综合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平台的架构及业务流程,又熟悉市一体化平台的公司进行本次项目的建设。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既是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综合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平台的开发承建和运维商,同时又是市一体化平台的开发承建和运维商,可以保证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2) 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汇峰中心C区601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1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碧彩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宇斌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联系人:王宇斌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3000
(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主楼12楼29室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 一体化 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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