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辽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丹东一市三县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丹东一市三县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谈判文件编号:LNZC********
3.采购项目需求:
丹东一市三县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 。

包号
品目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安装地点
备注
01包
1-1
双光束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1-2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1-3
便携式Ph计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进口
1-4
BOD测试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1-5
便携式多功能水质监测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1-6
柴油机排烟黑度测定仪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02包
2-1
快速溶剂萃取仪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2-2
翻转振荡器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2-3
自动萃取器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03包
3-1
智能综合大气采样器
3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3-2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3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3-3
智能恒温恒流空气采样器及电池
2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3-4
便携式大气采样器
3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3-5
烟尘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
2
凤城、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3-6
大流量颗粒物采样器
2
宽甸
3-7
烟尘测试仪
2
东港、凤城
3-8
降水采样器
2
丹东市
3-9
正压空气呼吸器
2
宽甸、凤城
3-10
防化半面罩
9
凤城5、宽甸4
3-11
全密闭化学防护服
1
凤城
04包
4-1
便携式多功能气体快速检测仪(A)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4-2
便携式多功能气体快速检测仪(B)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4-3
便携式多功能气体快速检测仪(C)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4-4
便携式PID检测仪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4-5
发光细菌检测仪
2
东港、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4-6
便携式叶绿素测定仪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4-7
生物显微镜+图像分析系统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05包
5-1
声级计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5-2
土壤采样器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5-3
激光测距测高仪
3
东港、凤城、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进口
5-4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5-5
土壤粉碎机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5-6
可燃气体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5-7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5-8
便携式气味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5-9
苯系物快速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5-10
水质手工采样泵
2
凤城、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5-11
车载GPS
2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5-12
便携式风速气象测定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5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如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5.如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保证书;
6.01、02、03、05包报价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04包报价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注: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10月18日—2010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到网易126邮箱下载:lnzc11111@126.COM密码:********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主要凭证,如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01、05包人民币1000元;02、04包人民币3000元;03包人民币5000元。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5日 16:00
银行汇款信息:
单 位 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 号:****************118
现金交纳:
投标人(报价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512房间)开取收据。
五、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0年10月26日 9:00(北京时间)
六、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黄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110001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