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茉莉花园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项目零星材料招标
福州市茉莉花园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项目零星材料招标
简要说明: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分包要求、招/开标时间,分包合同中的商务条款、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
1、分包形式:招标拟选出 壹 名投标人,单价详见后附《零星材料清单》,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物资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2、招标分包内容:
1.采购物品名称/数量:五金电器、型材、小型机具、劳保、水暖配件、塑(橡)胶制品等。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合同中的清单。
2、验收标准: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设计规范及图纸要求同时满足招标单位提出的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在 “云筑网”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公司招标工作小组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下载。
5、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和纸质投标相结合的方式。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同时提供样品至指定地点。
3、工期要求:按甲方进度计划安排, 并满足甲方整体工期需要。
4、质量要求:
1.进场的建筑零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
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5、商务条款:
1.结算及支付:
1.1中间结算
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中间结算申请,随附中间结算申请书、中间结算计价表等支撑性材料,中间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2最终结算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甲方审批完毕后出具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
1.3支付:
甲方现场验收计量,乙方每月20日凭甲方开具的收料单与甲方办理当月结算。当月结算办理前乙方应提供当月对账单一份,由甲方项目部材料主管、商务经理核对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并盖项目部章确认。乙方同甲方办理当月结算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月货款的 70 %,余30%累计到下次货款中一起支付。
以上付款条件建立在世茂集团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足额工程进度款的基础上。
2.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保理方式支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贴息或保理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方法计税。须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乙方在向甲方申请货款支付前,应提供与甲方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该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6.若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7.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8.甲乙双方每月进行货款对账,乙方每月应及时将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对账单录入到甲方“云筑网”上(网址为:http://www.yzw.cn/),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6、分包商要求:
1.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全部履约,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所交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甲方另行发给乙方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或者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对于因乙方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余款中扣除,余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5.乙方因物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6.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各类保险、责任自负。
7.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9.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并运输和卸入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证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10.乙方应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合法受委托的代理销售权,不会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如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差旅费及因此而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并以协议约定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1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建海峡合格分包商且投标分项必须为经过公司考察的备案分项。
12.本次入围本分项投标的分包商需缴纳标保证金壹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未入围分包商无需缴纳。
13.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需要上传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业绩及质量创优情况、与本公司合作的项目情况文件等,未上传附件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14.在公司,无登记入册的不良履约记录。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