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4月2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4月2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3日(5个工作日)。通讯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万吨硅藻水包砂环保新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东屏镇 | 南京中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购置生产厂房和场地,拟新建五栋厂房,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23235.42平方米,建筑面积35558.99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取消原重型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万吨硅藻水包砂环保新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含水性乳液、钛白粉、分散剂、石英砂、水)经混料、搅拌、搅拌、包装、检验、成品入库。本次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1、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运营期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其中混料、搅拌、进料、出料工序采取封闭措施,进、出料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原料装卸、储存、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水雾喷淋装置处理。实验室产生少量的废气于实验室内排放,通过加强室内通风减少环境影响。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需到环保局固辐科办理相关手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报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7、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该项目以生产车间(厂房一、四)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