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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双源双视角安检仪”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双源双视角安检仪”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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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双源双视角安检仪
2.项目内容:


标段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标书费(元)

1

双源双视角安检仪

15


50

到货时间:拿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
到货地点:洛阳站2台、商丘站1台、长治北站1台、长治站2台、晋城站1台、开封站1台、兰考站1台、长葛站1台、灵宝站1台、平顶山西站1台、南阳站1台、汤阴站1台、焦作站1台
使用单位:洛阳、商丘、长治北车站,郑州、洛阳、南阳、新乡、焦作车务段
注: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主要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招标物资设备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所供产品每台必须有对应编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安全性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疾控和环保部门的检验(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3. X光安检机在国内大中型机场、车站有良好业绩,在标书内需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对于此设备应有销售给两个及以上用户的记录,并已成功地运营两年以上的时间,有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4.投标人在标书中必须做出如下承诺:使用单位有权或者聘请第三方对中标后投入的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进行检测。如果所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指标不符,用户有权拒绝付款并提出索赔,并由供货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将该投标人纳入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系统。
5.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名单之内。
6.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品牌在郑州局集团公司无故障率高、维保不及时等不良反应。
7.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和黑名单内。
8.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1室);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5.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领取:汇款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前,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现场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12室,联系电话:****-********)。
7.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或备注:XX项目标书款(必须加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黄工
联系电话:****-********
(二)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三)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1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郭工(报名事宜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标签: 安检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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