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过渡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过渡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9-04-03]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赣市购2019F000177872号采购计划,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过渡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ZD2019-GZ-J004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一 | 过渡房改造工程 (国内工程) | 1 | 项 | 1908162.58 |
工程概况、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 (一)工程概况: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渡房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443.00m2。根据图纸设计,重新规划原有建筑房间功能,内容包含: 1、保留现有厨房的所有做法;保留二层临街一侧墙体以及窗; 2、拆除一层临街面(除原有厨房外)的门,新砌墙体封堵洞口;拆除一层背街面C轴卫生间处的窗、封堵洞口;一层背街面墙体上开凿门窗洞口、新建门窗; 3、一层、二层的卫生间拆除;一层上二层楼梯及栏杆拆除,封堵板洞; 4、二层背街侧C轴墙体拆除,做通透式走廊;往内缩进1900mm,新建100页岩多孔砖墙,新建卫生间; 5、楼地面:原有楼地面全部揭起现有铺地,清楚杂物;卫生间,20厚结合层,8~10厚米色防滑地砖300×300;其它,20厚结合层,8~10厚浅米色防滑地砖600×600; 6、墙面:原卫生间墙面瓷砖铲除,原内、外墙面空翘、松动、剥落粉化部位铲除;卫生间墙裙,5~7厚米色墙面砖(贴前墙砖充分浸湿)1800mm高,规格300×450;其它以及卫生间1800mm以上,涂白色乳胶漆饰面;外墙面,清洗墙面,水泥砂浆打底,封底漆一道,真石漆二道 7、天棚:卫生间,水泥砂浆打底,涂白色乳胶漆饰面;其它,水泥石灰膏砂浆打底,封底漆一道,涂白色乳胶漆饰面。 (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三)采购内容: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渡房改造工程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所涵盖的工程内容及本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 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须均为优等品,材料采购进场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采购人满意的样品。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采购材料,将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7、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9、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10、外省来赣响应供应商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
1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9日。
六、谈判文件的购买: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在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户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01283006900015),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9年4月11日14:3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竟谈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竟谈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竟谈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当成交金额≤100万元,按1.0%收取;当100万元<成交金额≤500万元的部分,按0.7%收取。
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06号
电话:0797-8178338
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电话:13133767881 0797-8275658
邮箱: 875412430@qq.com
联系人:张鑫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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