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保合作区(旦门盐场区块)平基工程象山县新桥镇高湾村、东陈乡东湾村东湾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破碎系统及配套设备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象保合作区(旦门盐场区块)平基工程象山县新桥镇高湾村、东陈乡东湾村东湾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破碎系统及配套设备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象保合作区(旦门盐场区块)平基工程象山县新桥镇高湾村、东陈乡东湾村东湾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破碎系统及配套设备迁建工程已由 宁波象保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象保合作区

规 模:1、搬迁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年产≥10万方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每小时处理能力≥150吨高品质机制砂石生产线及前端破碎线;2、原商品混泥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占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拆除;3、新厂占地面积约2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560万元

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新厂设备基础须在50日内施工完毕,原厂拆除、整平及设备拆卸须在80日内完成并移交。

招标范围:宁波象保合作区(旦门盐场区块)平基工程象山县新桥镇高湾村、东陈乡东湾村东湾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破碎系统及配套设备迁建工程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重伤和死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备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另一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评审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保税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www.nftz.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ftz.gov.c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 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由投标人在“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不予退还)

5.3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咨询电话:189*****892189*****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4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保险保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 2019年4月3日至 2019年4月19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http://www.nftz.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岩淇、陈勇

电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孔佳钰

电话:****-********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

2.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纪检监察组:123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破碎 凝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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