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XC片区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YHXC片区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招标)
标段编号: BNJ100621-09SG
南京市雨花台区建设局建设项目雨花台区第1批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字【2010】4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备案)(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YHXC片区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
2、工程地点:雨花台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6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普德村小区、普德花园-3小区、9号路报务小区的雨污分流(住宅小区)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0 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0月15日至 2010年10月21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30分至05: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2、业绩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或报告)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苏建招[2010]333号文投标报价评审的三种方法中的方法一: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按照以上办法评审结束后,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中标。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要求
2、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承诺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未携带上述资料到达开标现场的,则作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3、承诺书内容:
a、非招标人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扣工程合同款5000元;
b、承诺工程验收必须一次通过,否则按照中标价的5%罚款;
c、质保期内道路及管道由于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除扣除质保金外,还要按照合同总价的10%罚款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d、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在,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4、其他:
(1)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能按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内容,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3%。工程不能按期竣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5%。对承包人不能按期竣工的,且拖延工期达到一定期限的,除支付约定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退场,并承担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2)中间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除返工外每次须承担50000元违约金;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负责返工及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发包人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
(3) 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周边住户和单位投诉或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每曝光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6) 如承包人不能使工程验收一次性通过,承包人需按照中标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罚款。
(7) 如承包人不能按规定上报竣工结算,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竣工结算款中扣除。如承包人不能按规定上报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违约金从工程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8) 项目经理无特殊情况不能常驻现场的,需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得到认可。若未得到发包人同意,承包人项目经理不能常驻现场的(每周5天每天8小时),承包人需承担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人的违约金。
(9) 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见投标文件)未能常驻现场的,承包人需承担每人每天500元的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10) 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保险事故给发包人造成影响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需向发包人支付保险赔付金20%的违约金。
(11) 经查实如承包人有出借资质或挂靠施工现象发生,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须立即进行纠正外,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支付给发包人。
5、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之前与招标人面谈。
面谈时间:2010年10月25日10:00
面谈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谈。集中面谈情况应当予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承诺作为记录的附件,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集中面谈的,应当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确认,采取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前与招标人面谈,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二是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送交招标人。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及以上时,须在合同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标人的中标价的差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向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提交差额保证金,保证金到帐后,中标人才能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未递交差额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0-15 9:00到 2010-10-21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雨花台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备案)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9号5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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