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财政局、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仪陇县财政局政府会计账务统一核算平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13242019000074)》的质疑答复

仪陇县财政局、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仪陇县财政局政府会计账务统一核算平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13242019000074)》的质疑答复

质疑人:
南充市昭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天府明珠11幢2单元1801
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治阳
授权代表人:王礼波
联系电话:136*****370
被质疑人:
采购人:仪陇县财政局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39*****786
采购代理机构: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3号2幢1层11288号
质疑事项:
2019年3月26日,供应商南充市昭阳科技有限公司向我中心及县财政局递交了书面质疑函,质疑《仪陇县财政局政府会计账务统一核算平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承诺等问题,我中心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了相关问题,并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次进行了查阅,同时要求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就被质疑事项作出相应说明。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成交供应商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做虚假承诺以获取成交结果的问题。
根据采购文件的第五章第二条第二款第三点第三小节关于“供应商非厂商的,在中标后需提供制造厂商同意至少 3 年免费售后服务的承诺函原件”要求,该项为成交后要求其提供的资料,不属于采购评审环节要求的实质资料,未违反采购程序和评审相关要求。
被质疑供应商认为:根据制造厂商的一贯政策做法,制造厂商的人员不会对任何合作伙伴的终端客户进行现场服务,更不存在提供至少3年免费售后服务的承诺,制造厂商的支持服务一般是直接面向合作伙伴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制造厂商的服务与升级政策均是全国统一执行的。关于售后实施、维护等全国各地的所有合作伙伴均是由供应商公司自已的技术售后服务人员或采用外包的方式提供售后服务。
二、关于质疑成交供应商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中标的问题。
经咨询该项目原评审专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深入核实查证。
被质疑供应商认为,目前虽非用友制造厂商的直接授权一级合作伙伴,因此厂商未单独为本次项目出具资质文件属实,但其所提供的用友政务的厂商资质文件均为真实有效,其投标文档引用的证件资料如有假冒PS之类,自愿承担相应处罚和后果。关于授权资质方面,该公司是以二级合作伙伴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由第三方合作伙伴公司进行授权。且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也并未要求制造厂商需要对供应商所采用的投标资质文件进行单独授权和加盖鲜章,也未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直接授权的代理证书文件。
三、关于质疑成交供应商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采购前为本项目做了前期相关工作的问题。
因质疑人没有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实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采购前为本项目做了前期相关工作,经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核实,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与采购人仪陇县财政局前期所签的为37家“涉改单位”软件服务合同,并无软件销售合同,可提供合同复印件为证,软件服务合同与本次采购项目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为本项目做了前期相关工作,更不存在质疑人所说的本次采购行为只是走个流程一说。
至于质疑人认为南充天顺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所投产品交付采购人,更不能提供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质疑人可以申请对该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仪仪陇县财政局
仪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2019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计账务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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