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关于物证管理系统及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关于物证管理系统及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关于物证管理系统及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WXDSCG2019-3]
无锡东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委托,就物证管理系统及设备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物证管理系统及设备项目 HSWXDSCG2019-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进一步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服务实战为前提,以满足侦查和诉讼活动需求为依据,本着实用、适用,注重发展的原则,建成分类合理、功能齐全、装备先进、管理规范的智能物证保全室,实现物证分类妥善保管,流转清晰。构建一体化物证保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模式,实现物证全流程管理与跟踪,确保物证在现场、检验、保管、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可控,并能有效溯源,保障侦查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标准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各应用系统间的信息集成,保证数据的正确一致性,避免重复输入,提高运作效率。实现物证保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确保物证的合法性,增加刑事诉讼的透明度,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度。
2、质保期:一年。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结束并交付使用。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9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49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30 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6楼61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8年10月-2019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名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企业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名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接受邮寄。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3:3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 日下午14:0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惠山区文惠路10号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虞树春、周建珍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以后提交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惠山区文惠路10号四楼会议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无锡东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统一信用代码:****************6A
代理机构联系人:虞树春、周建珍
联系电话:130*****352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
邮政编码:214131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
采购人统一信用代码:****************0N
采购单位联系人:时江
联系电话:********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1份, 副本5份,电子光盘1张。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9800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日
标签: 物证管理系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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