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利堂悦智悦大厦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石家庄保利堂悦智悦大厦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保利堂悦项目之智悦大厦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标日期: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章招标图纸
第一章招标须 知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保利堂悦项目之智悦大厦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东三环槐安路交口(东三环以东,槐安路以北,开发大街
以西,扬子路以南)
3.总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 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智悦大厦、配套商业裙楼及相应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29060.22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320.59㎡。建筑高度为82.65m,基础形式为筏板、柱下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主楼框架核心筒、裙房框架结构,地上18层,地下2层。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预计总共选择1个中标单位。准备阶段各约50人,高峰期约200人,收尾阶段50人。
地下A-H轴交1/5-2/5轴基础底板钢筋完成、砼浇筑完成;2/OA轴-A轴1/01-2/5轴交1/01-1轴 2/OA-C轴基础底板钢筋绑扎完成,模板安装完成,剩余未施工。
2.招标范围:
经业主、设计院、监理、发包方认可的保利堂悦项目智悦大厦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图纸的结构施工图、建筑施工图及工程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及定额中已考虑的主体结构施工所有施工工序、施工内容,主体劳务固定分项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
3.1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钢筋原材(场内加工)、套筒、混凝土、木模板、钢管、扣件、碗扣、止水螺杆、砖胎膜砌筑用砖、砂浆、预埋铁件、止水钢板、止水条、止水带、36V安全低压照明(承包方负责安装)、镝灯(仅塔吊用)、施工用水和消防用水水管、二级以上(含二级)配电箱及配套电缆(承包商需负责相应的临水、临电设备安装、临电设备位置拆改及电缆挖沟、埋设、CI标识张贴)。
4.承包方提供的材料:
提供除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扎丝、钉子、快易收口网、钢丝网、塑料薄膜、海绵条、脱模剂、宽胶带(用于水平模板缝封堵等)、对拉螺杆、对拉螺杆穿墙套管、垫块、顶模棍(同强度等级水平及竖向结构使用预制混凝土顶模棍)、墙柱钢筋保护层塑料卡、养护用水管、满足发包方要求的常规冬雨季施工所用材料及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温被、塑料薄膜、帆布、彩条布、防雨布、雨衣、雨靴、水泵等)、夏季防止混凝土水分散失所需材料(如塑料薄膜等)、镀锌铅丝、塔吊大钩以下所有吊索吊具及料斗等、塔吊钢丝绳、外挑架钢丝绳、布料机钢丝绳、大麻绳、保险钩、稀料、美纹纸、油漆桶、刷子、膨胀螺栓、扁铁、白水泥、养护液、喷雾器、软管、穿墙套管等,上述材料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试验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 发包方提供的机械:主体结构机械:塔吊、汽车吊及相应电缆、消防高压水泵、汽车泵、地泵、泵管及配件、高压水泵由承包方负责安装。(劳务需负责机械设备基础制作、基础排水、电缆挖沟埋设等)。
6、承包方提供的机械: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以外所有为完成本工程主体结构、周转架料施工所需的机械及手持工具,乙方提供的机械及手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如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砂浆罐、空压机、吸尘器、手电锯、电钻、电锤、切割机、电气焊机具及氧气乙炔、角磨机、打夯机、震动器、震动棒、铁锹、扫把、墨斗、靠尺、灰刀、灰板、灰桶、水桶、移动水管、镐、筛网、手推车、扳手、钳子、各类锤子、钢钻、对讲机、滚筒、大绳、手电筒、电池、哨子、水平仪、风镐、角磨机、电灯泡、碘钨灯(管)、电线、开关闸箱、二级以下配电箱(含各楼层分配电箱)及电缆、由发包方提供的水源接驳点接至各施工楼层用水所需管材等,如果是利用现场废料制成,用完后不得带出施工现场。包括这些设备的耗材,自己负责安装使用保养维修。乙方提供的移动照明灯具应满足安全及节能要求,进场移动照明灯具要求为密闭式LED合格产品。若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导致影响工期,将由甲方代为采购,并按采购价进行调拨转账。
5.工期要求:进场时间:2019年3月9日(暂定),高峰期:2019年4月-2019年10月(暂定),完工时间:2019年10月15日(暂定)。各部位节点工期和进度要求以甲方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6.质量要求: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规定,同时严格按照《保利(福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和《保利地产第三方工程评估工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保利地产第三方评估综合分92分以上。
7.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按照《保利(河北)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和《保利地产2016年第三方工程评估工作相关文件》执行,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8.其他条件
8.1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工地考察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因场地条件施工工艺难度导致的费用增加不得调整。
8.2发包方为承包方在场内免费提供工人宿舍、现场施工水电费。生活区水电,内部设施自理,生活区水电费按月随进度款扣除。乙方管理人员严禁个人占用生活区住房,严禁乙方其他工地施工的工人或非本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入住临建宿舍,上述规定,一经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将按3000元/间/月的金额扣取乙方住宿费。施工高峰期需要增加的伙食、人工降效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宿舍必须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宿舍和食堂内外的设施及配合施工区临设施工、宿舍区清扫等卫生维护的所有用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以后不再记取。乙方在工程封顶后及时组织人员退场,并报收尾人员至甲方审批。非收尾人员在封顶后15天内不退场则甲方根据乙方人员所占用房间的面积向乙方收取8元/m2/天的临建使用费。
8.3本工程钢筋连接、模板支拆、外脚手架基本施工方案见下表:
序号 | 施工内容 | 分项名称 | 施工方式 |
1 | 钢筋连接 | 基础、墙、柱、梁钢筋直径在12mm及以下的采用搭接,直径14-18mm采用焊接(发包方视现场焊接质量修改为机械连接),直径20mm及以上的,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板钢筋采用搭接 | |
2 | 模板工程 | 采用木模板 | |
3 | 脚手架工程 | 地下至地上一层顶板采用双排落地架;地上采用悬挑架,每6层进行一次悬挑架体搭设。 |
8.4投标方须认真详尽阅读和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如有疑问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格式提交答疑(见附件1《答疑文件表格》),并在报价及合同签订时签订确认函(见附件2)。
第三条投标报价说明
1.工程量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执行定额标准:201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的相关规则,并约定如下规则:
(1)建筑面积均按照建筑物结构外墙外边线间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石材外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FS保温隔热层、面砖等,均不计入建筑面积),结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以外的其他构件施工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固定平米单价中。
(2)如结构无外墙,建筑面积按结构板板面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玻璃幕墙及玻璃幕墙与楼板边缘之间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物间的所有变形缝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4)室外楼梯、地下车道入口结构无顶盖开口部分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所有价格包含在固定平米单价中;
(5)层高2.2m以内的设备层、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按照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设备层、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6)首层定义为首层竖向结构及首层顶板,其他层以此类推均为该竖向结构及该层顶板。
(7)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和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的孔洞应扣除,洞口侧模的面积包含在模板单价中。
(8)除上述所提出计算规则外任何其他项计算规则均按照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不执行其他任何规则及补充文件规定。
2.投标单位根据企业实力结合市场价进行报价。
3.投标单位必须按投标报价清单进行报价。合同签订之日后45天内,发包方项目部与分包方完成工程量核对工作,签订总价包干补充协议。如项目图纸暂不齐全,进场后根据图纸情况于图纸下发45天内分阶段完成工程量核对工作,签订总价包干补充协议。
第四条投标报价要求
1.本报价主体结构 采用固定分项综合单价模式,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
2.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固定平米综合单价和固定分项综合单价均含人工费、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3.投标单位报价时应考虑包干费、措施费及报价时的疏漏风险。除非发生合同中约定的调价情况,不能做任何调整: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而有所调整;亦不因任何合同总价的计算错误,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他错误,而有所调整。
4.主体结构工程中钢筋、混凝土、模板按发包方提供工程量报价,同时投标人须按发包方提供图纸计算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发包方,待招标结束后发包方与中标人完成工程量核对,确定主体结构固定建筑平米综合单价。
第五条经济标书内容
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2.报价书(见附件4)
3.报价确认函(附件2)
4.投标报价汇总表(见附件5)
5.报价明细(见附件6)
6.主体结构、周转架料工程量汇总表(见附件7)
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8)
第六条技术标书编制要求及内容
1.目标承诺:
(1)质量目标承诺
(2)工期目标承诺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承诺
(4)环境保护目标承诺
(5)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承诺
第七条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打印:
1.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签署要求 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开装订,封面上应标注“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
3.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
第八条时间安排
1.发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
2.发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东区六层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劳务中心
3.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2月23日
4.送标时间:2019年2月28号上午10:00以前(逾期视为废标)
5.送标地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6.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东区六层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劳务中心
7.开标及中标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8.招标联系人:
9.发包方公司联系人 招标主管 胡石
发包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经理 孙德清项目商务刘世柱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抵押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
2.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提供电子版图纸)。
第十条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按综合考评的方法选择中标单位,不以最低价为中标唯一依据,招标人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单位进行解释。
2.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失去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安全措施有关的费用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评标时将对其报价与措施结合的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判。
4.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合同协议书(按分包合同(样本)条款)的签署在中标的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七天内签署。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废,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5.在下列情况下,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 承诺函内容被修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 投标内容、资料不全;
(4)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后的合同。
(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形式
本分包合同将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具体内容及条款见本招标文件-分包合同部分,投标人应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一旦中标将以此标准合同文本签署合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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