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救护车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救护车招标公告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询 价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救护车
公告期限: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1日
询价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下午13:00-14:00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南一路317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X2010-246#
二、采购内容:救护车,预算资金25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车辆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活动资格的供应商。
五、报价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205询价室
六、其它事项: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品牌型号,若发现相关生产厂家不存在该品牌型号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前送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205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DYZCX2010—246#
东 营 市 政 府 采 购
询 价 文 件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本询价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救护车
(二)预算资金:预算资金25万元。
(三)采购内容:本询价项目为一个包,采购车辆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车辆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车辆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车辆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下午13:00-14:00 。
(二)报价方式:本市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市招标投标中心南楼二楼205询价室。本市供应商不得采用传真方式;本市以外供应商可以采用传真方式,传真电话: 0546--8902318 。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市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得与报价资料一同密封);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此款资信证明的,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活动资格的供应商。
本市以外供应商采用传真方式报价的,同时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当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应优先确定供应商供货时间短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在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报价相同,供货期限也相同时,优先确定报价时间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金额。
(四)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算资金,将取消该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过程中,若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反映的相关生产厂家不存在询价文件中确定的品牌型号的问题,询价小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核实。若情况不属实,可以继续进行;若情况属实,询价小组必须停止本次询价活动。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形成书面材料,分别向政府采购办公室综合组和业务管理组反馈情况并存档。
●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原则上应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如果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出项目紧急、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要求,且供应商报价不高于预算资金时,询价小组可在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六、成交结果公告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询价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上进行公告。
七、签发成交通知书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加盖公章,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见证方加盖公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二)将依法禁止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报车辆,质量免费保修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八、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持合同副本到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九、合同主要条款
(一)供货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采购人所需的车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配置要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技术参数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质量过关,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车辆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到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付款方式。采购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项目资金。
(六)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质量技术要求。
(七)成交供应商逾期供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供货时间后五日内仍不能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八)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
1、车辆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
2、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3、救护车技术指标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0月19日
附件1:
车辆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 | 备注 |
救护车 | 1 | 辆 | 福特全顺十五座高顶汽油重症监护型救护车,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附件3。 |
注: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报价:
1、请详细注明规格参数、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承诺等。
2、报价包括:报价为车辆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车辆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3、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注明最迟供货日期。
4、供应商所报项目的报价表务必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政府采购询价
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2010年 月 日东营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DYZCX2010— #),我公司对本次采购车辆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附:本次政府采购询价各品种报价明细表
采购名称 | 规格型号和质 量技术标准 | 数量 | 单价(元) | 承诺总价(元) | 承诺供货时间 | 备注 |
合计 (人民币) | 小写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
供应商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附件3:
福特全顺十五座高顶汽油重症监护型救护车 | |
A | 车辆技术参数 |
尺寸和质量 | |
轴距mm: 3570 | |
转弯直径m: ≤13.8 | |
底盘JX6547-H | |
满载总质量kg: 3300 | |
发动机 | |
型号: 4G64S4N | |
燃油种类: 汽油 | |
转向:齿轮齿条助力转向 | |
工作方式: 电喷 | |
排气量cm3: 2351 | |
排放标准: 欧洲Ⅳ号 | |
额定功率kw(hp)/rpm: 92 / 5250 | |
最大扭矩Nm/rpm: 206.5 / 2500 | |
电气系统 | |
发电机V/A: 14 / 110 | |
蓄电池V/Ah: 12 / 75 | |
变速器 | |
手动变速器: | |
MT-75五档机械式 | |
最高时速km/h: 130 | |
轮胎: 225/70R15C-8PR | |
油箱容积(L): 68 | |
B | 车辆标准配置 |
1 | 驾驶室三座椅 |
2 | 电动窗/电镜 |
3 | CD机 |
4 | 后门双开门 |
5 | 中央控制门锁 |
6 | 后门脚踏板 |
7 | 医疗舱车厢两侧、厢门、后门装透明玻璃装置, 窗户上 2/3 贴乳白色不透明防爆膜 |
C | 空调及照明系统 |
1 | 驾驶室安装原厂空调 |
2 | 医疗舱安装独立空调 | |
3 | 医疗舱侧方安装抽风系统 | |
4 | 医疗舱内日光灯照明 | 4 |
5 | 紫外光消毒灯 | 1 |
D | 中央电源分配系统 | |
1 | 车载智能逆变系统 | 1 |
2 | 医疗舱内安装 220v 插座, 可供220V电源给医疗仪器使用 | 2 |
3 | 12v 直流供电系统 | 1 |
4 | 驾驶室 12v 插座 | 1 |
一 | 救护系统 | |
1 | 自动上车担架 | 1 |
2 | 铲式担架 | 1 |
3 | 输液瓶夹持器(暗藏式) | 4 |
4 | 10L氧气瓶 | 2 |
5 | 氧气快速接口终端 | 2 |
6 | 湿化瓶,病人吸氧使用可承受工作压力200KPa~300KPa,流量0~15升/分(可调) | 2 |
7 | 氧气减压阀输出可调压力0~0.6MPA | 2 |
8 | 不锈钢呼吸机接口、可受工作压力400KPa,流量大于等于40升/分 | |
9 | 氧气管路 | 2 |
10 | 医用大污物桶(高分子材料) | |
11 | 医用不锈钢锐物器桶(高分子材料) | |
二 | 灯具系统 | |
11 | 长排爆闪警灯总成 | 1 |
12 | 蓝色方形爆闪灯(LED) | 9 |
13 | 方形白色射灯 (LED) | 6 |
14 | 车顶蓝色示宽爆闪灯(LED) | 2 |
15 | 吸顶圆射灯 | 4 |
16 | 长排日光照明灯 | 2 |
17 | 尾部室外照明灯 | 2 |
18 | 紫外线消毒灯 | 1 |
三 | 电器系统 | |
19 | 倒车雷达 | 1 |
20 | 按键式开关控制总成 | 1 |
21 | 对讲机系统 | 1 |
22 | 换气系统(室内隐藏式,玻璃钢外罩) | 1 |
23 | 交/直流插座 | 3 |
24 | 外接电源防水插座 | 1 | |
25 | 外接电源连接线20米(带绕线盘) | 1 | |
26 | 电源逆变器正弦1.5KW以上、能带起呼吸机,除颤仪等急救设备 | 1 | |
27 | 智能充电器系统 | 1 | |
28 | 后暖风机 | 1 | |
四 | 橱柜系统 | ||
29 | 医疗舱顶整体内饰 高分子复合材料 | 1 | |
30 | 医疗舱左右内饰板 环保高分子复合材料 | 1 | |
31 | 中隔板墙,带玻璃窗 环保高分子复合材料 | 1 | |
32 | 医疗舱左前推拉柜 轻型环保材料 | 1 | |
33 | 医疗舱中间大柜 轻型环保材料 | 1 | |
34 | 医疗舱氧气瓶柜 轻型环保材料 | 1 | |
35 | 医疗舱长条座柜,向前的可折叠的仿真皮座椅 轻型环保材料 | 1 | |
36 | 医疗舱左侧设备挂板(两块板) 可根据设备上下调节 | 1 | |
五 | 其 它 | ||
37 | 车辆外饰按照院方要求设计并张贴美国进口3M反光膜 | ||
38 | 医用进口专用地板 | ||
39 | 中隔墙后加仿真皮医生座椅 | 1 | |
40 | 整车安全带 | 5 | |
41 | 灭火器 | 2 | |
42 | 盲窗 | 3 | |
43 | 后脚踏板 | 1 | |
44 | 医疗舱左侧安装一个机械感应式血压表 | 1 | |
45 | 电动分离式吸引器 | 1 | |
46 | 软担架 | 1 | |
47 | BANKOK牌急救箱 | 2 | |
48 | 德国进口呼吸球及面罩等附件 | 1 |
质量保证期:
医疗舱及改装部分:非人为原因为24个月免费保养,终生维护 ,更换零部件只收成本费;
底盘按照保修手册,24个月或5万公里内免费保养
一月内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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