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2017-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闱办法招标公告
会昌县2017-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闱办法招标公告
会昌县2017-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闱办法 为规范我县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闱条件 1、应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在江西省财政厅备案; 4、加入赣州市行业自律检查小组;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在申报进驻之日起前三年内(法人代表、负责人、从业人员)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有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良好记录; 8、在赣州市范围内从事过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二、场所要求 1、必须在会昌县城范围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场所建筑面积需不少于260平方米;(其中开标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40个座位、评标室不少于10个座位。) 3、有开、评标所用的监控系统和必须的办公设备(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打印设备、传真设备、固定电话、装订设备和9台以上的电脑); 三、人员要求 1、长驻人员不少于4人且必须在赣州市范围内缴纳社保; 2、公司必须具有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 3、长驻人员(4人以上)必须取得江西省财政厅或赣州市采购办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且机构从业人员(含长驻人员)有10人以上。 四、入闱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 11月24日-2016年12月7日(工作日) 2、递交地点:资料一式七份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至会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3、联系人:陈文峰 联系电话****-******* 五、入闱方式 当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三家及以下时全部入闱;当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三家以上时,对比择优选择三家。 六、考察阶段 2016年12月9日县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察小组,对递交申请材料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考察,并进行现场评定。 七、综合评估阶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场地、设施设备及其它所有条件全部满足者将进入综合评估阶段,综合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综合素质、场地面积、配套设施设备等情况。 七、最终入闱阶段 综合评估结束后将入闱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布在相关网站上。 八、代理期限 本次代理时间从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增加代理机构入闱。 九、解释权 本解释权归会昌县财政局所有。 会昌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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