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BT投资合作框架招标公告
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BT投资合作框架招标公告
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BT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甲方: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待定
为使开发区成为百姓安居乐业的家园及投资者的乐园,提高城市生产力,推动城市经济增长,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开发区拟建设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乙方作为该项目融资管理的投资建设主体,按要求实施该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回购。就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1、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以“BT”方式交由乙方承建。项目位于京杭运河两侧及通港路南北两侧,规划占地范围约4平方公里,道路总长约6000米,设计宽度14米,总投资约八千万元人民币(从建设前期到项目交付使用所有投资额)。项目方案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建设期按照甲方要求自双方确认之日起计算。
3、质量要求:合格。
4、缺陷责任期:本项目为24个月。
5、本项目主要内容:
5.1建设工程结算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编制套用200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等其它配套定额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标准执行,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乙方据此编制工程决算,经双方确认后报丹阳市审计局审定,并按此审定数额作为乙方的投资总额。
5.2材料价格计算按实际施工阶段《镇江工程造价信息》中丹阳市信息价格加权平均值计算。信息价外的材料须经现场监管组:审计、监理、建设方市场考察后确认计价。
5.3措施项目费的计取,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参照丹阳市建设局文件由甲乙双方洽谈确定。
5.4以审计总价下浮12%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6、甲方负责与政府职能部门、当地群众等有关方面进行协调,确保乙方及施工单位有良好的投资施工环境。乙方保证按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工程建设安全法规和规章等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全部工程的施工、安全、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管理和保修期工作。
7、建设期不付款且不计息,回购期内不计息,不再计取管理成本。
8、付款方式:回购期内四年付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建设投资额的25%,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建设投资额的20%,满二年付建设投资额的20%,满三年付建设投资额的20%,满四年付建设投资的15%。
9、该框架协议在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2010.10.19-2010.10.25),公示期间如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单位且悉数接受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竞争的,需在公示期内向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账户(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账号:****************519)缴纳16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并到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二楼市场科现场报名或登陆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
10、确定方式:公示期间若仅一家单位报名,则由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进一步洽谈合作事宜;若有两家以上单位参与竞争,则由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洽谈的方式,选择回购价低、条件优惠单位为合作单位,竞争性洽谈在市招管中心监督下进行。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11、报名需提供资料:
11.1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原件及复印件;
1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且营业执照与资证书中的注册资本一致;
11.3.单位介绍信;
11.4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原件及复印件;
12.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包括原件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在报名时提交资料清单以便核对。
13、洽谈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6号)。
14、洽谈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13、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事宜。
联系人:钱春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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