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塘第二安置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良塘第二安置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修水县良塘第二安置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省修水县良塘第二安置小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立项、备案等手续。现就有关公开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修水县义宁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修水县良塘第二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址:修水县良塘新区

四、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房屋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市政配套约1万平方米,公共绿化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00万元

2、招标范围:本小区工程施工设计图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约定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区内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总承包

5、工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要求,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报名资格文件,以证明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包括下列资料;同时在招标文件领取前,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应有相关业绩并得到业主单位认可。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

(3)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以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能力和业绩经历。

(4)外阜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5)“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考核证书原件。

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六、工程总投资确定(招标控制价):

按承包范围工程量执行江西省现行相关定额费用标准,结合当地材料价格及相关法规、规范计算,通过县财政评审核定工程总投资(招标控制价)。

七、付款方式:

1、项目施工总承包人提供1500万借款给招标人,用于支付工程款。

2、工程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即:房屋工程基础完成并开始砌筑第一层墙体后付工程总价款的15%,房屋工程完成第三层并开始砌筑第四层墙体后付工程总价款的15%,房屋工程主体完工封顶后付工程总价款的20%,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总价款的15%,所有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付工程总价款的15%,审计决算后(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付工程总价款的10%,余款(含借款)在此后一年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按国家规定执行)。

3、以上款项的偿还与支付如未在规定时间付清的,招标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余款利息。

4、根据投标报名信息,邀请投标人法人代表就本工程承包形式及具体要约条件进行洽谈,以取得共识,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2007)24号文]确定中标排序人,对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进行实绩考察,根据考察结果依序确定中标人。

八、招投标代理机构:

修水县平和建设工程咨询造价事务所

九、监督机构;

修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4日。

2、报名地址: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新区山谷大道)

3、联系人:汤兆云

4、联系电话:152*****8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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