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速桂湖服务区“花屋”设施供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高速桂湖服务区“花屋”设施供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经上级批准,福州高速桂湖服务区“花屋”设施供货安装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决定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择项目供货安装单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福州高速桂湖服务区“花屋”设施供货安装项目。

1.2项目内容和要求:

1.2.1负责在福州高速桂湖服务区承担“花屋”项目的设施供货安装任务(含方案设计、箱体制作、供排水管道和接电线路、现场吊装和室内装修等,其中防水类质保期三年,其他质保期一年)。要求排污水管接入服务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整体设备设施的防腐、防水、保温功能在设计和制作供货中一并考虑。

1.2.2 投标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时要同时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效果图、平面图)。

1.2.3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1周内提交项目设施深化方案及供货安装组织计划并经招标人认可,若招标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但中标人拒不修改完善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可根据中标候选单位情况选择其他报价单位”。该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到服务区勘察现场情况(含地形范围、平面布置、外观设计等)。

本点中1周内提交的项目设施深化方案指:室内装修方案、供排水方案以及设计说明等。

1.3本项目最高控制费用为人民币244910元。

二、询价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实施过高速公路服务区装饰装修类项目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被交通系统、省高速集团及我司通报批评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

(5)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项目实施所在服务区确认盖章的现场考察确认书。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于2019年 4月 10日8时至2019年4月 10 日17:30前,在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领取。

四、报价人如有疑问必须在 2019年 4月 10 日 17:30 (北京时间)前将问题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未中标单位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满后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账户: 5919 0284 8310 707

纳税人识别:9135 0100 6668 8615 13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19年 4月 11 日 9时前(北京时间)。

(2)地点:报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递交至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逾期送达的询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现场报价

(1)时间:2019年 4 月 11 日 10时前 (北京时间)

(2)地点: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经审查后最低价的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电梯二层

传 真:****-********电 话:****-********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林先生

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4月 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服务区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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