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赤龙湖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湿地公园赤龙湖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蕲春县湿地公园赤龙湖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湿地公园赤龙湖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工程,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项目业主为蕲春县赤龙湖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造价约112万元。 2.3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涉范围。 2.5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是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 3.4投标人须办理蕲春县公共资源“CA认证登记”(详见CA办理指南),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是2018年度蕲春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的企业(含增补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九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九家单位参与该项目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9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蕲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2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必须在2019年4月16日16:00时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蕲州分局 开户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州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9:30时,地点为蕲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工程款的支付: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赤龙湖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先生 159*****5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女士182*****123 张先生136*****065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局蕲州分局:陈劲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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