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委托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对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招标,项目业主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SL-AH-WKK-2019-040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2.尾矿库等级和地点:本尾矿库设计为四等尾矿库,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新民镇。

3.项目内容:

3.1中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内容要求,完成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含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报告编制、报告修改等)。

3.3指导和协助招标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邀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织实施闭库安全验收的全过程工作,并最终达到闭库的条件。

4.技术要求:

4.1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评估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4.2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必须通过有关专家的评审,并取得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审查合格的意见。

4.3协助招标单位邀请的有关评审专家,原则上为审查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专家组成员,不能参加的应从市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补充。

4.4根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对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并指导招标单位编写整改情况说明,形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和踏勘现场:

5.1尾矿库停用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坑尾矿干堆场闭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送审稿,获得最终专家评审合格的意见。招标单位组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查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案稿。本项目安全验收的所有工作根据招标单位的进度要求完成。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审验收和备案通过。

5.3踏勘现场:

5.3.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3.2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5.3.3除招标单位的原因外,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4招标单位介绍的生产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单位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评标办法:本次评标时以投标总价进行评标,设有最高限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安全评价资质为乙级以上,评价范围包括金属矿采选业;

2.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017年至今有完成过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的业绩,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投标单位原因);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失误情况。未受到过行政机关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委托或对外转包;

5.招标单位拒绝已承担招标单位的露天坑尾矿干堆场2018年安全现状评价任务的法人单位参与投标;

6.投标单位要保证评价工作质量及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其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四、报名

投标单位可在2019年4月4日至4月11日每天上午8:00-11:30和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通过本公告公开的联系方式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对报名的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将无权获得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账户(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开标时出具汇款凭证,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不响应标书,取消投标资格。

(注:投标保证金需要投标企业使用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使用私人账户或非投标企业账户汇入的保证金无效,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六、开标

定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00(北京时间),在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寓一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仅在(http://)上发布。

八、开户行账号

名称: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东陵支行

账号:2100 1480 0080 5000 545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河区万柳塘路109号黄金大厦13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女士、陈先生、郭先生

电话:152*****185158*****668136*****955

邮箱:********5@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验收评价 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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