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招标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招标公告


(2019)常天征评字2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由产权人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辖区内,东至红梅假日花苑,南至竹林南路,西至现状红梅医院,北至现状道路,占地面积约0.364公顷。需征收非住宅房屋2户,建筑面积约3421平方米。拟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

四、委托的内容:

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五、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从事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资格的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附具下列材料:

1.机构简介;2.机构与估价师资质证明材料等。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9日上午11:00止。

3.报名地点:天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管理科(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450室)提交报名表。联系人:潘水娟,联系电话:********,逾期报名无效。

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


2019年4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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