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街道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招标公告
凌云街道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凌云街道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凌云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04日14:51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08日09:00至2019年04月12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4月18日12:55至2019年04月18日13: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4月18日13: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79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凌云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汇区虹梅南路1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晨135*****579 | ||
附件: | |||
附件1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凌云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凌云街道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凌云街道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ZC-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
项目联系电话:135*****5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凌云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徐汇区虹梅南路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晨135*****579
代理机构地址: 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对凌云街道办事处食堂副食品进行配送服务。本次投标按每人每天早餐加午餐25-30元的餐标,每天就餐人数100人次(暂定),一年总计12*22=264天工作日计算总价。结算按每月实际发生数量计算费用。本此次投标上限价格为80万元(一年度报价),报价超过预算费用的投标不予接受。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单位;(2)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税务登记证等证照且上述资质必须在有限期内;(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3: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00至2019年04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审核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2:55至2019年04月18日 1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现场审核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4月15日上午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传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16:00时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
项目联系电话:135*****57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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