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县城至工业园路段太阳能路灯照明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江永县县城至工业园路段太阳能路灯照明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江永县城市管理局的江永县县城至工业园路段太阳能路灯照明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江永财采计【2019】000025号,委托代理编号:HNPZZB-2019-014,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永县县城至工业园路段太阳能路灯照明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江永财采计【2019】000025号。
3、项目预算:763249.82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江永县县城至工业园路段太阳能路灯照明采购项目 | 套 | 202 | 包工包料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包1 | 江永县县城至工业园路段太阳能路灯照明采购项目 | 1、灯杆 灯杆加太阳能支架总高度9米,整体热度锌、喷塑,白色,管壁厚3.5MM,上口径80MM,下口径180MM,法兰盘厚18MM,使用年限不少于25年。 2、太阳能板 功率180W,使用转换率高的多晶硅太阳能板,使用年限不少于20年。 3、蓄电池 使用储控一体锂电池,电压12V,光控时控恒流一体过充过放全智能控制及保护,满足每天亮灯10小时,连续365天不断电,使用年限5年以上。 4、灯具 太阳能路灯专用灯具(LED),光源功率60W,光衰低于20%,使用年限大于50000个小时,灯壳采用电脑设计,线条流畅,压铸铝喷塑。 5、控制器 电脑智能控制,光控、时控、恒流与一体,有过充过放及防反接保护,使用年限不低于3年。 6、其它 使用2×2.5平方双护套铜芯线。螺栓、螺母、垫片等材料要求镀锌。所有外露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料。 | 1、合同价款包括产品货物及辅材、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及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含基础制作,包工包料按图施工。 | 1、交货日期:确定成交供应商后45天(日历天)内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因施工方原因,每超过一天处罚2000元。 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成功,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路灯销售及安装;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7、所有的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永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 139*****247 电话:181*****016
地址:永州市江永县永桃路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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