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购置项目;
2.2采购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9】25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范围:推土机一台(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规定;
2.6供货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
2.7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之产品或本项目采购之类别;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4.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2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报名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操作手册)。
4.4请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6招标文件的领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23时59分前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
5.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107路旁
电 话:136*****1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王上博 谭文凌 李效芬
电 话:****-********-*** 155*****751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2o19年4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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