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
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的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依法拥有如下企业单位金融债权。现拟对如下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希望各债务人、担保人、资产关联人以及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与我分公司联系。我分公司在该公告刊登之日起20日内对上述单位保留优先谈判权和处置权,逾期将向社会公开转让;欢迎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积极参与我司金融债权的公开受让;欢迎各法律、会计、拍卖、商务调查等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积极参与我分公司金融债权的处置运作。
利息截止日:2019年3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 地址 | 债权情况 |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 贷款方式 | 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 |||
1 | 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汉中市勉县 | ********.00 | ********.56 | ********.56 | 质押、保证。 | 质押:债务企业以其名下的铁精粉、铁矿石、煤、钢坯、带钢、焦煤等动产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企业法人王干文、股东王鹏、以及略阳杨家坝矿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2 | 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市城固县 | ********.00 | *******.55 | ********.55 | 抵押、保证。 | 抵押:债务企业以其名下共计90.72亩工业用地及24943.56㎡厂房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保证:企业法人李建国、股东任晓芳提供保证担保。 |
3 | 汉中市鹏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市汉台区 | ********.11 | *******.31 | ********.42 | 抵押、保证。 | 抵押:债务企业以其名下的鹏辉酒店提供抵押担保,该酒店共七层,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共计4772.65㎡。 保证:企业法人张俊秀、第三人王连文提供保证担保。 |
4 | 汉中汇力实业有限公司 | 汉中市汉台区 | ********.00 | *******.35 | ********.35 | 抵押、保证。 | 抵押:债务企业以其名下共计8722.37㎡办公楼、生产车间、宿舍楼、食堂等13个房屋,以及31.61亩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企业法人张立光,股东张立杰,第三人张新有、韩海云提供保证担保。 |
合 计 | ********1.11 | ********.77 | ********9.88 |
上述4户债权总额为14723.9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11993.96万元。
企业详细情况如下:
1、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
债权总额:8138.04万元
债权情况:
截止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收购的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115.00万元,利息2023.04万元,合计金额8138.04万元。
企业概况: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20日,登记机关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R,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干文,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其中,王鹏出资22000万元、占比55%,王干文出资18000万元、占比45%)。经营范围:钢铁冶炼、炉料、铁矿粉、轧钢(热轧钢带、冷轧钢带、冷弯型钢、焊管、线材、棒材)、焦炭、粗苯、硫酸胺、工业燃料油、煤焦油、工业用氧、工业用氮、工业用氩生产投资销售;进出口贸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仅限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设备(特种设备)维护与运行、运输吊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贷款方式: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由债务企业以其名下的铁精粉、铁矿石、煤、钢坯、带钢、焦煤等动产提供质押担保;企业法人王干文、股东王鹏、以及略阳杨家坝矿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略阳杨家坝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4月12日,登记机关略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2,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硖口驿镇,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凤奎,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杨松柏出资2100万元、占比70%,周力出资900万元、占比30%)。经营范围:铁矿开采(2032年9月23日止);矿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2:王干文,男,身份证号:****************1X,住址:四川省阆中市兴盛街9号2单元4楼1号,系债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保证人3:王鹏,男,身份证号:********8109215278,住址:成都市成华区御风一路6号2栋1单元27楼1号,系债务企业股东。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务企业为地方龙头企业,实力雄厚,受大环境影响故资金流暂时出现困难,目前产能已逐步恢复;保证人略阳杨家坝矿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一定代偿能力,该债权有较高投资价值。
2、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三合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3401.87万元
债权情况:
截止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收购的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103.00万元,利息298.87万元,合计金额3401.87万元。
企业概况: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登记机关城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22226430954,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三合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建国,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李建国出资1500万元、占比50%,任晓芳出资1500万元、占比50%)。经营范围:黄姜原料采购及原料种植基地建设;生产销售皂素、双烯及双烯下游系列产品、甾体激素类中间体产品和原料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贷款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由债务企业以其名下共计90.72亩工业用地及24943.56㎡厂房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企业法人李建国、股东任晓芳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李建国,男,身份证号:612322195309102711,住址:陕西省城固县新街3号,系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2:任晓芳,女,身份证号:612322197406152728,住址:陕西省城固县新街3号,系债务企业股东。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贷款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工业用地及厂房,企业目前正在逐步恢复生产,该债权资产有较大的增值空间。
3、汉中市鹏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青龙路南侧
债权总额:1383.43万元
债权情况:
截止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收购的汉中市鹏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175.96万元,利息207.47万元,合计金额1383.43万元。
企业概况:
汉中市鹏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1日,登记机关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4925357A,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青龙路南侧,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俊秀,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张俊秀出资900万元、占比90%,王辉出资100万元、占比10%)。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住宿、棋牌服务;卷烟、雪茄烟、酒零售;养殖、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贷款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由债务企业以其名下的鹏辉酒店提供抵押担保,该酒店共七层,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共计4772.65㎡;企业法人张俊秀、第三人王连文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张俊秀,女,身份证号:612328196212200502,住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郊青龙路135号鹏辉酒店,系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2:王连文,男,身份证号:61232819610611001X,住址:陕西省镇巴县泾洋镇南关社区兴隆街011号,系债务企业原法人。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贷款抵押物为4772.65㎡商业用房,位于汉中市中心附近,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商业氛围相对较浓,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4、汉中汇力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武路盛家村
债权总额:1800.66万元
债权情况:
截止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收购的汉中汇力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600.00万元,利息200.66万元,合计金额1800.66万元。
企业概况:
汉中汇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力实业)成立于2005年4月20日,登记机关为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3811796U,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武路盛家村,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立光,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张立光出资1500万元、占比50%,汤秀饿出资1200万元、占比40%,张立杰出资300万元、占比10%)。经营范围:各类农作物种子批发、零售,农业综合开发,粮食收购、加工、销售,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农业旅游观光服务,农副产品、工业产品进出口;有机茶叶种植、生产、加工,茶叶包装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贷款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由债务企业以其名下共计8722.37㎡办公楼、生产车间、宿舍楼、食堂等13个房屋,以及31.61亩工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企业法人张立光,股东张立杰,第三人张新有、韩海云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张立光,男,身份证号:612301197408040218,住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工农巷2号5号楼1单元501室,系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2:汤秀娥,女,身份证号:612301195112200244,住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工农巷2号5号楼1单元501室,系债务企业股东。
保证人3:张新有,男,身份证号:612301195111270312,住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617号怡馨园小区1号楼3单元2室,系债务企业原法人。
保证人4:韩海云,女,身份证号:612325198008042164,住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617号怡馨园小区6号楼D座。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贷款抵押物为31.61亩工业用地,抵押土地平整,地上有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建筑物(抵押房产),另有部分土地空置,办公楼、生产车间等保存相对完好,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处置方式:
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王瀛,潘浩
联系电话:029-62220292,62220260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益鹏
联系电话:029-62220230
监察举报邮箱:cczcsxjc@163.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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