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永昌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永昌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由建设单位委托。现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为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饮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中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对象是永昌县境内8个乡镇:永昌县红山窑乡王信堡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永昌县红山窑乡红山窑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永昌县焦家庄乡双磨街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永昌县新城子镇南湾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永昌县新城子镇马营沟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永昌县水源镇给排水管理所保护项目、永昌县龚家堡供水站保护项目、永昌县水源镇胜利水厂保护项目,编制8本可实施方案。投资上限金额:18万元(二)计划服务日历天数:10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次招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环保咨询服务等。
(五)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七)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要求从事环境工程领域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并有业绩证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一)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
(二)报名须知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 5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甘肃众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区昌华里3栋)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报名截止时间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永昌县环保局4楼会议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五、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永昌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金昌市永昌县
联 系 人:刘世俊
联系电话:181*****00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众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昌华里3栋
联 系 人:陈芬梅
电 话:153*****216
?????????????????????????????????2019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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