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电子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榆林市政府办采购电子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政府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对榆林市政府办采购电子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竞标。具体情况如下:
1、标书编号:YLCGS2010-019G;
2、招标内容:激光球型云台摄像机、24路硬盘录像机、视频矩阵、矩阵键盘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
3、标书发售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 10月28日,
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2: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4、标书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初审资质文件,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304室,电话:****-*******)购买标书。每份标书200元,售后不予退还。(购买标书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标书)。
5、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合格,向综合科现金交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6、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9:30时前;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榆林市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7、采购单位:榆林市政府办
项目咨询:师斌 联系电话:138*****456
现场勘查日期:10月28日-29日
8、投标资质要求:
8-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8-2、招标现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
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8-5、投标人获得陕西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证书,具备承担贰级以上(含贰级)技防工程能力;
8-6、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 激光球型云台摄像机、24路硬盘录像机、视频矩阵)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签发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制造厂商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分为初审、复审。
初审: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上述1、2项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出具购买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初审。初审合格方可购买标书。
复审:
(1)上列1-6项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或不能提供资质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3)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招标组织机构: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田 斌 姜婧玫 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李亚玲 何志远 联系电话:****-*******
地 址:榆林市新建北路125号(二街原市财政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719000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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