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石角供电所兴仁营业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供电局石角供电所兴仁营业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远市供电局石角供电所兴仁营业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经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城区发改[2010]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对 清远市供电局石角供电所兴仁营业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工程概况:项目地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居委会环镇路,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和规模为:业务用房,一幢四层,总建筑面积约102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6万元,工期120天,资金来源由招标人自筹解决。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④清远市以外施工企业须在清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2010年度清远市外来施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表方可报名。
3.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报名申请表(可在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企业服务→建设规划→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表格下载栏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单独递交;②2010年度清远市外来施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表;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⑩由社保局盖章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公司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原件。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号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②~⑨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时间安排:公告时间2010年 10月 13 日至2010年 10 月 19 日;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2010年10月 13至2010年 10 月 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7.投标报名地点:清城区东城新区府大楼四楼(东401室)。
8.费用:投标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9.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钟 生:0763-*******
彭 生:0763-*******
招 标 人: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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