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号牌制作招标公告

非机动车号牌制作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0-00457号信息--上海市公安局非机动车号牌制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非机动车号牌制作
2、技术要求:
见附件
3、数量:见附件
4、其他要求:
合格报价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
(2)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要求在本市有固定的仓储及产品制作工场,并提供如下资料:1、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2、土地租用合同材料证明。
5、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付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数量和时间等,按时交付。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1)、所有报价文件一正二副,报价文件中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报价明细表和交货期。
(2)、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需要提供报价人制作的实样(详见附件)。
四、谈判通知:
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10年10月27日下午)。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密封交谈判小组。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列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格式见附件3)不高于非自主创新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0%的,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七、采购结果通知: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马正红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1: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号牌名称数量(块)交货期供货范围
1脚踏自行车150000要求送货上门,成交人在接到生产计划指令后(分批供货)必须在二周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车管所下达的指令计划。送货上门、运费、保险费、装卸到指定地点

2燃气助动车280000
3人力三轮车非营业性3000
4营业性50
5残疾人专用车机动3000
6手摇200
其他要求(1)报价人可以到机动车管理所中心领取实样样品,联系人:张建国,电话:********
(2)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需要递交报价人制作的实样(一式3份)
(3)报价人制作的残疾人专用车号牌(机动)实样,号牌的编号请设为4位数。
二、技术要求
一、脚踏自行车号牌工艺要求
(一)制作材料和外观形式:
1、金属铝板(冲压凹凸),工程级进口反光底膜(绿色);
2、长132mm、宽78mm、厚0.8mm(边框高光切削);
3、号牌编号9位数、居中、黑体(高光切削),每字宽10mm/高20mm(间距3.5mm);
4、左侧上方标注:“上海”两字(相连)、隶书(高光切削),每字宽20mm/高16mm;
5、右侧上方标注:“自行车标识”(高光切削),宽26mm/高15mm;
6、在号牌的适当位置设置防伪标识:“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监制”(0度隐烁),大小适度,另外,生产企业设置暗记防伪标识。
(二)其他有关要求
1、铝板(GB3194-82L2-Y2-GBn168-82),表面氧化处理;
2、底膜(EG7-3200),经特殊工艺处理,无皱纹、气泡、防伪隐烁标识遗漏等现象;
3、边框、字体冲压高度0.7-0.9mm,无削破反光膜、底版和遗漏切削等现象;
4、号牌周边、字体部分无切削飞边、毛刺等现象;
5、4年内,号牌无褪色、脱落等质量问题;
二、燃气助动车号牌工艺要求
(一)制作材料和外观形式:
1、金属铝板(冲压凹凸),工程级进口反光底膜(颜色:橙色);
2、长180mm、宽100、厚0.8mm(边框高光切削);
3、号牌编号6位数、居中、黑体(高光切削),每字宽20mm/高45mm(间距5mm);
4、左侧上方标注:“上海”两字、黑体(高光切削),每字宽25mm/高20mm;
5、右侧上方标注:“区县”(名称)两字、黑体(高光切削),每字宽25mm/高20mm;
6、中间上方标注:“LPG”、Highlight LET体(高光切削),每字宽25mm/高20mm(间距10mm);
7、右侧下方标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宋体(高光切削),每字宽10mm/高10mm;
8、左侧下方防伪标识:“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监制”(0度隐烁),上下两排、大小适度,另外,生产企业设置暗记防伪标识。
(二)有关要求:
1、铝板(GB3194-82 L2-Y2-GBn168-82),表面氧化处理;
2、底膜(EG7-3200),经特殊工艺处理,无皱纹、气泡、防伪隐烁标识遗漏等现象;
3、边框、字体冲压高度0.7 - 0.9mm,无削破反光膜、底板和遗漏切削等现象;
4、号牌周边、字体部分无切削飞边、毛刺等现象;
5、4年内,号牌无退色、脱落等质量问题;
三、人力三轮车号牌(非营业)工艺要求
(一)制作材料和外观形式
1、制作材料
(1)金属铝板(冲压凹凸),工程级进口反光底膜(蓝色);
(2)长190mm、宽110mm、厚0.8mm。
2、外观形式
(1)正上方标注“人力三轮车”,每字宽20mm、高28mm;
(2)左上侧标注:“区县名称”(如黄浦),每字宽25mm、高25mm;
(3)右上侧标注:“号牌编号”(4位数),每字宽30mm、高50mm;
(4)下侧上标注:“非营运”和“公安钢印”,每字宽10mm、高12mm;公安钢印和敲制公安钢印位置(8位数)有边框;
(5)下侧下标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每字宽0.8mm、高10mm。
(二)有关要求
1、制作要求
(1)铝板(GB3194-82L2-Y2-GBn168-82),表面氧化处理;
(2)底膜(EG7-3200),经特殊工艺处理,无皱纹、气泡、防伪隐烁标识遗漏等现象;
(3)边框、字体冲压高度0.7-0.9mm,无削破反光膜、底版和遗漏切削等现象;
(4)号牌周边、字体部分无切削飞边、毛刺等现象;
(5)四年内,号牌无褪色、脱落等质量问题。
2、外观要求
(1)边框和字体全部高光切削;
(2)字体全部为黑体,字体间距适中;
(3)四周角上适当位置打洞,圆角;
(4)号牌适当位置设置“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防伪标识(0度隐烁),大小适度,另外,生产企业应有自己掌握的暗记防伪标识。
四、人力三轮车号牌(营业)工艺要求
(一)制作材料和外观形式
1、制作材料
(1)金属铝板(冲压凹凸),工程级进口反光底膜(红色);
(2)长190mm、宽110mm、厚0.8mm。
2、外观形式
(1)正上方标注“人力三轮车”,每字宽20mm、高28mm;
(2)左上侧标注:“营业”,每字宽30mm、高30mm;
(3)右上侧标注:“号牌编号”(3位数),每字宽35mm、高50mm;
(4)下侧上标注:“公安钢印”,每字宽10mm、高12mm;公安钢印和敲制公安钢印位置(8位数)有边框;
(5)下侧下标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每字宽0.8mm、高10mm。
(二)有关要求
1、制作要求
(1)铝板(GB3194-82L2-Y2-GBn168-82),表面氧化处理;
(2)底膜(EG7-3200),经特殊工艺处理,无皱纹、气泡、防伪隐烁标识遗漏等现象;
(3)边框、字体冲压高度0.7-0.9mm,无削破反光膜、底版和遗漏切削等现象;
(4)号牌周边、字体部分无切削飞边、毛刺等现象;
(5)四年内,号牌无褪色、脱落等质量问题。
2、外观要求
(1)边框和字体全部高光切削;
(2)字体全部为黑体,字体间距适中;
(3)四周角上适当位置打洞,圆角;
(4)号牌适当位置设置“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防伪标识(0度隐烁),大小适度,另外,生产企业应有自己掌握的暗记防伪标识。
五、残疾人专用车号牌(机动)工艺要求(投标人制作实样时候要做四位数编号)
一、制作材料和外观形式
(一)制作材料
1、金属铝板,工程级进口反光底膜(蓝色);
2、长200mm、宽115、厚0.8mm。
(二)外观形式
1、正上方标注“残疾人专用车”,每字宽20mm、高28mm;
2、左上侧标注:“区县名称”(如黄浦),每字宽25mm、高25mm;
3、右上侧标注:“号牌编号”(4位数),每字宽30mm、高50mm;
4、下侧上标注:“机动”和“公安钢印”,每字宽10mm、高12mm;机动和公安钢印及敲制公安钢印位置(6位数)有白色边框区分;
5、下侧下标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每字宽0.8mm、高10mm。
二、有关要求:
(一)制作要求
1、铝板(GB3194-82 L2-Y2-GBn168-82),表面氧化处理;
2、底膜(EG7-3200),经特殊工艺处理,无皱纹、气泡、防伪隐烁标识遗漏等现象;
3、铝板正面底膜上面复贴反光膜,需平整、无皱纹及气泡;
4、公安钢印位置(6位数)须作相关技术处理,敲制时钢字不打滑;
5、号牌周边无飞边、毛刺等现象;
6、四年内,号牌无退色、脱落等质量问题。
(二)外观要求
1、字体全部打印成型;
2、字体全部为黑体白字,字体间距适中;
3、四周角上适当位置打洞,圆角;
4、号牌适当位置设置“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防伪标识,(0度隐烁),大小适度,另外,生产企业应有自己掌握的暗记防伪标识。
六、残疾人专用车号牌(手摇)工艺要求
一、制作材料和外观形式
(一)制作材料
1、金属铝板,工程级进口反光底膜(蓝色);
2、长200mm、宽115、厚0.8mm。
(二)外观形式
1、正上方标注“残疾人专用车”,每字宽20mm、高28mm;
2、左上侧标注:“区县名称”(如黄浦),每字宽25mm、高25mm;
3、右上侧标注:“号牌编号”(3位数),每字宽35mm、高50mm;
4、下侧上标注:“手摇”和“公安钢印”,每字宽10mm、高12mm;机动和公安钢印及敲制公安钢印位置(6位数)有白色边框区分;
5、下侧下标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每字宽0.8mm、高10mm。
二、有关要求:
(一)制作要求
1、铝板(GB3194-82 L2-Y2-GBn168-82),表面氧化处理;
2、底膜(EG7-3200),经特殊工艺处理,无皱纹、气泡、防伪隐烁标识遗漏等现象;
3、铝板正面底膜上面复贴反光膜,需平整、无皱纹及气泡;
4、公安钢印位置(6位数)须作相关技术处理,敲制时钢字不打滑;
5、号牌周边无飞边、毛刺等现象;
6、四年内,号牌无退色、脱落等质量问题。
(二)外观要求
1、字体全部打印成型;
2、字体全部为黑体白字,字体间距适中;
3、四周角上适当位置打洞,圆角;
4、号牌适当位置设置“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监制”防伪标识,(0度隐烁),大小适度,另外,生产企业应有自己掌握的暗记防伪标识。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