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入围选型招标公告

保管箱入围选型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入围选型项目进行公开入围选型。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入围选型项目
二、采购编号
GXTC-CZ-*******
三、项目简介
(一)项目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所需电子设备的入围供应商和产品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年内规定范围内的产品供货资格。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二)选型流程:
1) 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供应商应按本采购邀请购买入围供应商选型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 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5名的供应商进行入围谈判。
4) 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参加谈判,并在谈判后递交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根据入围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不多于3名的入围供应商。
(三)选型产品: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为移动保管箱和全自动保管箱,所包含的主要产品内容如下:

包号 产品内容 产品类型 备注
1 机械保管箱 机械锁保管箱
非机械锁保管箱
2 移动及自动保管箱库 移动保管箱库
全自动保管箱库

注:1、移动保管箱集库门、库壁、内置保管箱于一体化设计,可灵活设置保管箱数量,是具备防盗、防火、防破性能的可移动小型保管箱库,移动保管箱库占地面积小,为制式产品,需整体进行安装。
2、全自动保管箱集库门、库壁、保管箱箱体、内置传送装置、客户操作平台为一体化设计,保管箱租用人可在身份认证后自行操作系统,自助24小时使用保管箱,全自动管箱占地面积小,需进行组合安装。
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
漏,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主要产品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选型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选型有效期:2年。
四、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制造商针对本次选型在中国境内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 供应商必须是有履行本选型内容要求和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能力,且只能推荐一个品牌的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全部产品。
3、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公告之日(含)在中国境内银行移动及全自动保管箱库销售数量不少于3000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供应商必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至少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辽宁10个省或直辖市拥有分支机构及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供应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其全系列产品的维修和服务能力的网点。
5、 供应商以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上无不良履约记录。
(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资质要求:
6、 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原厂商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7、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核发的检验报告。
8、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先进的体系架构,以保证产品的连续性;产品必须具有高可靠性、高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三)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9、 制造商必须为在其注册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0、 制造商从事该产品领域(银行保管箱)从业年限不低于5年,具有5年以上的制造同类产品的经验。
11、 制造商必须在该产品领域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并具备提供本次选型要求的全部产品的能力。
12、 制造商必须拥有所提供产品的自主商标或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13、 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认证。
(四)其他要求:
14、 供应商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5、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6、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7、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
18、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的申请。
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均不得同时参与在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
1、合格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时 间:2010年10月21日起至11月8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售 价: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2、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上午 9:00整至11:00整(北京时间),但不迟于2010年11月9日上午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55号紫玉饭店紫金楼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翊、涂莉
电 话:86-10-*******-***、310
传 真:86-10-********
开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361
电子函件: ggyygg_2005@163.com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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