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JSJXCG2019-13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液质联用仪一套1*******1.采购范围:液质联用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采购数量:1套。用于公安交管领域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过程中驾驶人血液、尿液、唾液、毛发等生物检材中毒品、毒物及其他微量物证的定性、定量检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具备安装条件的前提下,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3.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的5%。 4. 保修要求: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免费上门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质保期内每12个月免费上门维护1次。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本市企业还可提供由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供应商为进口产品销售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时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全权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4-04至2019-04-12

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401室。

3.标书售价(元):8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递交本招标公告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4-30 09:30:00

七、投标地址: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9-04-30 09:30:00

九、开标地址: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40000民生银行无锡北塘支行********6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按标项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分包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隽莹 薛卫东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

2、采购人名称: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何利利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88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液质 研究所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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