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及其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及其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及其数据库建设采购,标书编号:ZJZC-(2010)公字第0082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主营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在2007-2009年内具有县级(或以上)城镇和农村地籍调查、测量及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实践经验(已完成项目必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材料,正在实施项目必须提供合同和用户质量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0月20日--- 2010年11月08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三楼331室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材料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采购范围为镇江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包括地籍测绘等工作)及其数据库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联系人:宋国滨 联系电话:0511- ********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0.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2.8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3.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2010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0-11-12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领取标书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一、项目联系人:刘春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0


****************.doc">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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